衡阳石鼓区法院:设立“导诉台”不让群众走弯路
2016-02-03 14:08: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王勇 刘志军)  为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以搬迁新审判大楼为契机,专门制定《接待来访制度》,建立导诉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来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服务。这是该院刚搬迁至新审判大楼后出现的一个便民新气象,也是该院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的一个新举措。

  建立导诉队伍,确保高效服务群众。该院专门抽调35名在编干警充当导诉员,建立了一支高素质导诉队伍,每天安排一名导诉员在导诉台轮流值班。导诉员着制服上岗,文明接待,全程引导,热情服务,力争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操一份心、少等一分钟,确保精准服务群众。

  细分导诉流程,确保精准服务群众。根据导诉工作实际,该院对其各个流程进行了细分。导诉员接待来访群众时,根据群众诉求灵活处理,例如对起诉或申请执行的群众,引导到立案大厅,由立案窗口人员接待处理;对于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引导其到“当事人接待室”,并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接待处理……,从而能保证来访群众有专人接待,专人引导,专人处理,确保精准服务群众。

  加强监督惩戒,确保导诉工作落实。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导诉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导诉人员及接访人员,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从而确保导诉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设立“导诉台”半个多月以来,该院累计接待当事人32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10余人次。来访群众皆交口称赞。他们表示,“以前到法院来到处乱跑,看见穿制服的就追着问;现在有了导诉台,穿制服的主动问我,还有人引导,以后到法院办事再也不要跑弯路。”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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