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中院积极搭建青年法官成长平台
2016-08-16 15:18: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谢春艳
  目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共23人,占全院在编干警总数的27%,本科学历达100%,研究生18人,另5人为在读研究生。该院积极加强青年干警培养管理,精心打造法院“希望工程”,助推法院内涵式发展。

  成立青年法官审判研究会。该院于2011年9月成立青年法官审判研究会,以开放式自愿入会的方式,吸纳辖区两级法院4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加入青年法官审判研究会,目前已有49名会员加入该会。研究会设立会员大会与理事会,特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任首届名誉会长,研究会下设理论组、实务组、管理组。研究会明确“四个一”工作任务:每季度举办一次专家讲座、每年完成一个重点课题、每年举办一次专题论坛、每年出版一本法官论著。2010年以来,该院青年干警在各类核心期刊、中央媒体共发表调研文章60余篇,获奖15人次。

  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成立青年法官导师工作委员会,聘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兼任导师委员会成员,制定《青年法官培养大纲》,审定学员培养计划。青年法官导师选任坚持以资深优秀法官为主、教授为辅,两年一聘,导师组实行“集体指导”与“一对一”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一位导师可带1至3名学员,一个学员可以选择多名导师,一位导师指导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导师授业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教促学,以学促工,导师定期对学员办理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抽查、审核,对学员日常行为规范、庭审规范进行指导,对学员参与庭审给予示范。导师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座谈,对学员所办的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给予点评指导。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修改完善了《季度审判业务示范部门评选办法》、《综合服务示范部门、综合服务标兵评选办法》、《月度审判业务标兵、书记员标兵评选办法》等管理制度,发挥示范部门、业务标兵的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今年1—6月已评选各类业务标兵28人次,占全院总人数的23%,其中各类业务标兵70%为35岁以下青年法官。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今年以来,共抽调辖区基层法院4名青年干警到该院挂职锻炼。

  不断积淀文化涵养。加强法院文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培育“好学求是、崇法秉正”的精气神。每月举办一期名家讲坛,每月组织一次青年法官论坛,每周一开展部门学习活动,每半年举行一次新法律、新政策、新制度“三新”考试,学习考勤和考试成绩纳入个人业绩评价考核。创建青年活动中心,打造全天候自助式“音乐咖啡图书阅览室”、新建羽毛球场,组织每月职工生日沙龙活动,优化青年干警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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