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中院:祭出“五大招”,推进执行攻坚
2016-10-12 15:02: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 | 作者:向存丹
  10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据悉,今年以来,重庆二中院及辖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4638件,旧存1372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50.61%;结案9220件,同比增长40.40%,结案率57.59%;申请执行标的额43.12亿元,同比增长121.21%,兑现金额11.10亿元,同比增长123.83%,执行兑现率25.73%。辖区两级法院通过网络平台查控案件14002件次,查控金额6.34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965人次。拘留48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2人次,罚款11万元,搜查228次,发布执行工作宣传信息145条。

  在打击老赖上放狠招

  “要依法对‘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重拳出击,打好‘组合拳’,使执行工作‘虎口长牙’,提升司法公信,维护法律权威。”在辖区执行攻坚推进会上,重庆市二中院院长孙启福的话掷地有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中,两级法院开展了“打击拒执违法行为”专题活动,对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拘留“老赖”48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2人次。

  2015年9月,巫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巫山县某镇政府支付重庆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22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镇政府仅支付了50万元就没再履行义务,建设公司依法向巫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当地法院执行面临较大阻力,重庆二中院依法提级执行该案。重庆二中院向该镇政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深入调查了该镇政府的财产状况。执行中,该镇政府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拖。重庆二中院依法向该单位及其镇长下达“最后通牒”预处罚通知书,限期履行义务否则将对该镇予以罚款、对镇长处以拘留,同时,及时冻结了该镇政府同级财政所基本账户中的相应款项。最终,迫使该镇政府履行全部工程款及利息260余万元。

  在惩戒失信上有高招

  2016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共将2111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中,4138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辖区的万州区法院在商业广场设立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巫山法院、梁平法院与当地有影响力的微媒体合作,在微信上公布“老赖名单”,产生了强烈的威慑效果,提高了执行力。

  周某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拖欠170万元的工程款及利息。权利人于2014年依法申请执行,周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但周某仍以和解为由,故意拖延履行义务,规避执行。今年初,重庆二中院执行法官获悉周某入住重庆某星级酒店,因触犯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立即出击,对其予以司法拘留。被拘留后,周某主动悔过,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黄某拖欠50名民工劳动报酬,双方虽达成和解协议,但黄某未及时履行案款,还擅自将房屋、车辆等财产予以处分,企图规避执行。云阳县人民法院获悉后,依法对黄某实施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迫于压力黄某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23万余元。

  “信用惩戒就是一个‘兵不血刃’、‘以柔克刚’的高级武器,它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失信者的生存空间,使得‘要被执行人履行判决’变成‘被执行人要履行判决’,也将破解执行难从治标迈向治本。”重庆二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郝伟光如是说。

  在财产查控上出妙招

  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重庆二中院与时俱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行迹跟踪和财产实施全面查控,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可逃,执行财产无法藏匿。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建成后,辖区两级法院及时予以对接,通过该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屋、各地的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实时查控,执行法官依托网络、足不出户就能给失信被执行人布下“天罗地网”。今年来,辖区两级法院通过网络平台查控案件14002件次,查控金额6.34亿元。

  今年7月29日,城口县人民法院新收32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银行多个账户被3家法院冻结,并于7月初在中国建设银行嘉峪关核城支行新开设账户,通过账户交易明细反映出该公司先后与其他公司有多笔资金来往,目前账户余额40万元。掌握到这一情况后,城口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高度重视,当机立断,于当日派出执行干警奔赴嘉峪关核城,将32件执行案件标的款26万余元成功划拨,从立案到执结用时仅7天。

  王某等147名农民工在奉节县某煤矿务工,并先后患上尘肺病,构成不同等级伤残。王某等人将该矿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却未自觉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查探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的经济往来、财产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还有一笔煤炭关闭补偿款未到账。奉节法院执行局多次与该县财政局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并于2016年1月27日作出执行裁定,从该县财政局提取该矿煤炭关闭补偿款380万元,作为兑现民工的案款。1月28日,财政局将该笔案款划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因涉案人员众多,执行法官认真制定了公平公正的案款分配方案。并于2月1日,以集中兑现的形式,将案款分配至147名民工手中。

  “如果按照两人一车跑执行的传统工作模式,今年辖区1.4万件案件的查控工作量简直不敢想象。自从有了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动动鼠标就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银行存款信息。这种高科技所带来的‘鼠标上的执行’,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重庆二中院执行局局长张镇勇在谈到执行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时,感慨颇深。

  在执行指挥上使真招

  重庆二中院结合辖区“大山区、大库区、大农村”的特点与实际,坚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破解执行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执行过程全程启用执行指挥实时监控系统,执行人员佩戴单兵影像设备,借助移动4G视频监控技术和GPS卫星定位技术,实时回传视频信号,指挥中心全程指挥、全程监控、全程留痕,生动地展现了执行信息化与执行规范化。

  今年8月,重庆二中院辖区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远程视频实时互联,辖区间法院执行法官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系统直接对话,指挥信息实现及时传递,全面提高了执行工作效能,有效推进了辖区法院间的配合协作,执行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日前执结的一起案件中,从接到线报、下达执行指令到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仅用了2个小时。被执行人甚至惊呼“你们真如神兵天降”。

  辖区执行指挥中心着力执行信息化与一体化建设,为构建辖区执行合力新格局夯实了基础。9月26日24点,云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获悉被执行人廖某入住忠县某宾馆。因云阳、忠县两地相隔较远,为确保及时控制被执行人,云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快反机制,与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请求忠县法院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获悉后,正在值班备勤的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在15分钟内将法警集结到位,驱车前往该宾馆。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成功将被执行人廖某控制。随后,云阳法院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将其押往云阳执行拘留。

  在工作机制上亮新招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兑现率,辖区两级法院深刻认识到只有创新执行机制,拓宽执行思路,才能增加执行工作的动力与活力。

  重庆二中院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一排查、二部署、三疏导、四强制”的“四步法”工作新机制。根据可供执行财产的状况将案件分为三类:A类案件属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必结案件;B类案件属于有财产但处置难度大,需要下大力气突击攻坚的案件;C类案件属“四查”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落实重点严格管理。案件分流后,能够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的,尽快进行疏导和解,不能够及时履行的则按部署方案强制执行。在排查分类的基础上,执行业务骨干每两周召开一次大合议庭会议集中研讨案情,部署制订执行思路与方案。施行案件分类管理后,重庆二中院已结案件59件,结案标的9643.26万元。

  此外,梁平法院、巫溪法院积极调研、探索农村执行案件的新方法,主动邀请基层干部参与执行工作,帮助协调邻里纠纷;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员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使执行工作推进更加顺利、更加公开透明。

  申请执行人孙某已85岁高龄,育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2012年2月16日,孙某与其子女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约定由小儿子唐某提供一间住房给孙某居住。2015年7月,唐某反悔将母亲孙某赶出。孙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唐某将改建房屋中的一间给孙某终身居住。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由于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又急需解决孙某的住宿问题,执行干警及时联系该镇人大主席及村干部,请求参与执行,协调案件。在人大代表、村干部及热心村民的见证下,执行人员打开了唐某的家门,将孙某的床、衣物、生活用品等搬到了唐某家中。随后,执行工作人员把老人的部分子女请到唐某家中,耐心讲解法律知识,请人大代表、村干部一起做思想工作,化解彼此的“心结”,安排子女照料好老人以后的生活。当地群众闻知后,纷纷称赞法官工作敬业有爱心,既教育了后人,又切实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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