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莉代表:最大限度兑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
2018-03-13 10:07: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在众多执行难案件中,涉及民生类案件关系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需要特别引起高度重视。”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高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高莉非常关注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2017年全国两会上,她提出建议,加大对涉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将涉民生案件纳入主动执行范围。

  高莉建议,将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社保欠费、抚养费、赡养费、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开设案件执行工作咨询热线,负责案件咨询、接受举报等;对妇老残等弱势群体给予诉讼费减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项督导、巡回抽查、情况通报等多种督办方式,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的建议作出了详尽的答复,我从中了解到,在涉及民生类案件执行方面,法院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非常满意。”高莉说。

  答复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自2013年以来多次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形成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与日常强化执行相结合的常态工作机制。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开展的“两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就执结涉民生案件11.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5亿元,司法救助人数1.8万余人,救助金额2.35亿元,切实解决了一批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数据很详细,措施很得力,表明人民法院在以实际行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方面的获得感。”高莉表示。

  关于对妇老残等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复中介绍说,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执行费。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但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各地法院还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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