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加强对超级电商平台的监管
2018-03-16 11:15: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敏
  近年来,互联网电商之间竞争日趋白热化,直接导致依附于平台的商家生存空间逐步被挤压,某些超级电商平台要求提供商品的品牌商选择站队,非此即彼。这实际上是以牺牲商家利益为手段,排挤其他电商平台,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这种行为一方面不利于互联网行业形成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另一方面也在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此,阎建国建议相关机关和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特别是超级电商平台品牌封锁行为的监督。

  第一,建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加大对超级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认定、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坚决执行,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大众公布,同时出台更为具体的《互联网竞争指南》或者《互联网市场竞争白皮书》,严肃查处互联网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行为。

  第三,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推动电商平台更开放,算法更透明,形成开放式的协同治理机制。同时,督促相关互联网电商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构建平台、品牌和消费者多方共赢的竞争新秩序。

  第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市场监管错位、越位、缺位、虚位等问题,在每年的执法监督活动中开展专项监督,对上述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监管的职责与实效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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