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鲁两基层法院联手扣押车辆
2018-05-25 15:10: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齐昌聪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执行行动,排除执行阻力,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轿车一辆。这次行动诠释了两地法院团结协作共同解决异地执行难的精神,为案件顺利执结打下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某、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新城区法院依法判决后,张某、罗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权利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新城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罗某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诉讼费共计30万余元。

  新城区法院立案执行以来,对被执行人名下抵押在平安银行的宝马牌车辆进行了查封,但一直未实际控制到该车辆。5月15日,该院得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称在山东省新泰市境内发现该被查封车辆。新城区法院执行局迅速部署,派出由执行干警田东升、郭沛、王文龙组成的异地执行小组于5月15日下午出发,并于当夜12点赶到新泰市。5月16日一早,田东升等3人赴新泰法院执行局,请求其派员协助执行。新泰法院立即部署,并指派法官靳辉带领法警队干警予以配合。靳辉带队经过一个小时车程到达位于禹村镇的执行现场。在扣押该涉案车辆的过程中,该车辆的实际控制人袁某情绪较为激动,极不配合执行工作,并找来了亲属与社会闲杂人员围堵被扣押车辆与执行干警。情况紧急,在场干警请求新泰法院执行局增援,同时耐心地向袁某释法析理,并告知其若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新泰法院执行局增援警力赶到执行现场后,法警队干警迅速清场,袁某及其亲属眼看阻碍无望,只得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该车辆交由法院扣押。

  该车辆的成功扣押,得益于新泰法院执行局与新城区法院执行局的紧密配合。此次执行任务顺利完成,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受偿得到了保障,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力,也是全国各地法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攻坚克难解决执行难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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