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降幅达32.3%
2018-05-30 08:52: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晨奕 胡佳佳 李昌时
  今天(5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法院通过推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由2013年的1559人下降至2017年的1055人,降幅达32.3%。

  据悉,截至2017年年底,江西共有设立独立建制少年综合审判庭的法院21个,建有少年刑事审判庭的法院11个,设立少年合议庭的法院23个,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院27个,专业机构或专人办理覆盖率为69.5%。

  在审判工作中,江西法院坚持“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包括分案诉讼、社会调查、圆桌庭审、指定辩护、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公益代理人)、轻刑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刑事司法制度,使未成年被告人在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关爱。2013年至2017年,江西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等轻刑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共5601名,免予刑事处罚的40名,轻刑、免刑率达93.64%,轻刑比例从2013年的90.76%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94.69%。

  江西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效果,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通过采取结对帮教、建卡立档、综合施策、定期回访考查,为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解决就业、就学困难,为家庭困难的已决犯申请低保等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回访帮教措施。主动加强与公、检、监、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不断完善少年司法配套体系框架。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