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强制措施 质押工资卡达和解
2018-07-17 14:10:22
     中国法院网讯 (张文彬)  7月11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和解一起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2011年,户某与其妻子杨某共同向杨某萍陆续借款23万元,后经杨某萍多次催要,户某夫妇仅支付了直至2015年的利息,且未能偿还本金,杨某萍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户某夫妇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偿还杨某萍借款本息合计351050元。逾期户某夫妇仍未偿还,杨某萍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户某夫妇被霍邱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冻结了户某的工资卡账户。户某系霍邱县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生活经济来源被一举掐断,户某顿时感到了紧张与压力。在法院调解室内,户某夫妇向杨某萍诉苦道,因种种原因近年来入不敷出,实在无力一次性清偿欠杨某萍的债务。

  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可行性和解协议,户某将工资卡质押于杨某萍处并保证不会私自更换工资卡,每年法院留给户某一部分生活费,余下工资收入全部用来偿还杨某萍的债务至清偿为止。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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