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优环境 内精管理 分类施策
——江西萍乡法院奏响“基本解决执行难”三重奏
2018-07-22 09:36:4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刘熙瑶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收行动、冬日融冰、春雷行动、百日冲刺、10万元以下专项活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活动等,以连续奋斗的姿态持续发力,外优环境,内精管理,分类施策,奏响“基本解决执行难”三重奏。

  多方联动凝聚合力

  为改变萍乡法院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谋求与其他党政机关的合作,如: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协调配合的通知》,协助法院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罪;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操作规范》,强化司法拘留效果;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建立执行住房公积金长效机制;与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企业解困平台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解困平台,优化市场环境等。

  此外,2017年3月,萍乡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党政机关共同发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明确了市级各部门联合惩戒项目清单及责任主体。两办文件有力推进了萍乡法院的执行工作。

  萍乡某物流公司因项目水电未通、消防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未竣工,不能如期交房,23件解除合同的案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涉案金额985万余元。萍乡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房屋售价为7000元以上,但因种种原因,评估价仅为2000余元。如一味强制拍卖,势必会导致该物流公司破产,市场环境会遭受重大破坏,购房户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该案涉及点多面广,单凭法院一家很难处理。依照两办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立即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最终,23件“串”案妥善解决。

  随着一批批长效机制和联合惩戒的制度落地,在萍乡,外部的执行环境正不断优化升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已然形成。

  精细管理完善制度

  2017年6月1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现场会在萍乡召开。萍乡中院执行工作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全省同行的高度评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为此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法院学习推广。

  萍乡中院狠抓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战斗力,努力做到突出一个重点,用好一个抓手,织好两个笼子。萍乡中院把突出执行信访作为重点,广开信访之门,严格剔除程序,扎实落实信访回访制度。自2017年以来,萍乡中院共接待执行信访人139人,督办信访案件42件,解决执行问题78起,对2个信访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进行了约谈,对1名消极执行的执行员进行了纪律处理,并建议中院纪检部门对这名消极执行的执行员进行调查,切实做到了加强对县区法院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执行行为,堵塞执行风险漏洞。

  萍乡中院以通报制度为抓手,每个星期对各县区法院的执行质效、执行问题、整改方法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星期关键质效排名靠后或低于全省平均值的,对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进行约谈,连续两次约谈仍然靠后的,对一把手进行约谈,真正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自2017年以来,已对各县区法院各项情况通报10期,对3个执行指标落后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了约谈。

  为了杜绝“保姆式”管理模式,即中院怎么做基层院就跟着怎么做、执行质效全靠中院来管,2018年萍乡中院出台了《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岗位职责分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流程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执行人员分工,提出流程化执行模式,让管理“长出牙齿”。此外,萍乡中院还出台《萍乡市中级人民关于执行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细则》,下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引导当事人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通知〉》,狠抓执行指挥平台实体化运行,切实依靠大数据管人、管事、管案,切实织好制度笼子和数据笼子。

  分类施策有的放矢

  萍乡两级法院在具体实施案件中,认真分析执行规律,将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分类。通过资格审查、集中推送、快速变现、专项调查、强力执行、阳光执行等措施对不同类型“老赖”进行分类精准打击。

  “喂!你好,请问是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已经将所有债务全部履行了,请法院马上删除我的失信信息。”被执行人钟某焦急地说道。原来萍乡中院在对539家萍乡市文明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失信审查时,发现一单位班子成员钟某被安源区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是,法院向该单位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单位敦促钟某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建议有关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参评资格。该单位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紧急约谈了钟某,钟某迫于压力在2天内就处理了债务,并请求法院删除其失信信息。

  此外,各县区法院结合各自实际,都卓有成效地创新自身的执行品牌:安源区法院的审执一体化金融法庭,每年为该院承担三分之一的执行案件量;芦溪县法院的政府兜底解决执行难机制,已兜底解决案件60余件,执行到位3000余万元;上栗县法院限制农村“老赖”批地建房,78名农村户籍的失信被执行人批地建房受限;莲花县法院的龚全珍引领道德执行工作室,提供执行线索125条,查找失信被执行人58人,通过工作室协助调解执结26件等。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萍乡法院目前已全面进入“冲刺”的工作状态,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举全市法院之力,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坚决如期打赢这场战役。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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