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法院发出首张亿元支付令
2018-08-07 08:56:09
     中国法院网讯 (朱建军)  近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某公司发出了首张亿元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在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回迁安置房源款1.0085亿元。目前,该支付令已生效。这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开展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后,发出的首张亿元支付令。

  经查,被申请人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实施旧城改造项目过程中因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等原因,向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借用安置房源对搬迁户进行了安置,经结算,该公司共需支付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回迁安置房源款1.0085亿元,但该公司一直未予支付。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管理局遂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既可节约诉讼成本,又高效快捷。

  2015年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相关司法改革精神,共发放支付令159张,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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