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2018-09-20 14:06: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梓太
  近年来,山东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省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全国首份关于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站位高。当前,环境保护业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领导重视程度高,社会关切度高,群众期待高。山东法院顺应新时代环境保护的形势变化,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明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山东法院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了政治站位,同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原则,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建立了科学、协调、管用的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该省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山东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优先兼顾发展、注重预防、修复性司法、多元共治、公众参与等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保护需要,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是山东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省情,着眼长远,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山东法院紧紧围绕“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服务保障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助力全省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动作快。2015年6月,山东高院经批准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并陆续有10家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另有13家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初步形成了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山东法院率先高质量审结了一批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这与山东法院近几年为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引领作用,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打造成精品案和标杆案的初衷和努力密不可分。其精品案例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

  山东高院率先出台的全国首份关于审理省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对该类案件的当事人、管辖、磋商与诉讼的衔接、鉴定结果采信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规定,确立了此类案件审理的基本框架,为依法审理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及时和有效的指导。最近,山东高院还根据形势变化,对该指导意见重新进行修订,以期更加适应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现实需求。

  为解决包括环境公益诉讼在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到何处去、如何管理等问题,山东高院率先在省级层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积极推动设立省级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健全管理、使用、审计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山东高院还与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问题。据了解,这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陕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南京市中院曾专门派员到山东考察学习。

  三、机制优。作为人民法院一种全新类型的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因果关系的确定、审理程序等,均不同于传统的民事案件。山东法院在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案件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机制。山东法院在个案审理之外,针对环境资源审判普遍遇到的问题,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山东高院联合检察部门出台的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往,针对当事人名称的确定、上诉或抗诉等,法院和检察院均有不同的认识,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对此,山东高院联合检察院出台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就案件管辖、审理程序、举证责任以及保全、执行等问题作出规定,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建立审判专家咨询机制。环境侵权作为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损害结果具有长期性、潜伏性、持续性、广泛性的特点,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法官受专业知识所限,不得不借助专家的力量。山东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中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建立了审判咨询专家库,已选聘15名专家,以期发挥专家辅助人在环境审判中的作用。

  案件审理注重使用调解机制。山东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判决的优势,又注重运用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使得许多环境资源案件能够快速处理,避免案件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之中,受损的生态环境也能够迅速得到修复。

  (作者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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