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受理首例腾讯QQ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8-09-26 09:23:59
     中国法院网讯 (陆世雄)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腾讯QQ租赁合同纠纷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因网络虚拟财产租用产生的合同纠纷案。

  原告余某诉称,2018年3月,其与被告曾某签订《QQ租用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注册的QQ:99000***租借给被告使用,租期三个月,每月租金10万元,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原告将QQ交付被告使用后,被告共向原告支付租金5万元。现合同期限已满,被告尚欠原告租金25万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拒绝支付,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产生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因虚拟财产的归属、使用等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涉数据、网络的新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出了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实际上现行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很好适用于各类型的网络虚拟财产案件,这需要法官利用更多的专业知识分析评判。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阶段,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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