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增强司法审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力
2018-10-10 10:5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樊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提供了一份纲领性文献,也为人民法院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法院应自觉承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独特的条件和优势,促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促进全体人民在政治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共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司法审判应当自觉承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命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保证,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内核。人民法院是党和国家的审判机关,不仅是矛盾纠纷的解决者,而且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传播者以及社会大众启蒙的教谕者。司法审判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过程,每一个案件都是鲜活的事例,都是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人民法院通过对社会矛盾的裁判,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达司法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并利用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强制性为公民提供行为指南,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善的道德,整合、引领、推动实现普遍的法治信仰和社会价值观念。

  二、司法审判具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条件和优势

  进入法院的案件,都是对社会生活中具体矛盾纠纷的体现,而司法审判工作的本质便是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尤其是通过公开庭审以及裁判过程,除了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行为准则,彰显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和价值理念。针对不同的案件,开展相应形式的法治宣传,为人民群众奉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堂。要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促使人民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三、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提升司法审判的影响力、引导力

  面对新时期对司法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人民法院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递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好声音,当好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要加强对司法工作规律、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的研究,把法院工作的重点与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公众的关注点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立体化的信息传播,切实提高人民法院法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通过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亲和力、便民性来提高司法审判的有效性。

  四、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优势,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飞入寻常百姓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评价司法和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窗口,每一个焦点案件都能从不同侧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善于观察和善于思考,发现能够反映人民群众最真实司法需求的典型案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要及时总结归纳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把“基层首创”传递到决策层;要善于挖掘基层一线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运用丰富的新闻语言和形式,展现基层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及基层法官的亮丽风采。

  (作者系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