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和:“执行+保险”新机制助力执行
2018-11-14 20:24:1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中国法院网讯 (陈泳涛 陆慧敏)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发放仪式,为申请执行人徐某花发放救助保险金5000元。

  申请人徐某花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独自一人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重担。肇事方周某如、周某煌、范某镜经法院判决共需承担3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但均未全部履行。其中周某煌因该起事故受伤导致残疾,经法院强制执行已赔偿1.5万元后,就不再具有履行能力。2017年,徐某花一家又因水灾导致生活再度陷入困境,故政和法院决定通过执行保险对其给予救助。

  政和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执行+保险”救助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保险救助的方式进行救助,经审核后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

  法院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利用保险服务司法实务,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执行风险。通过“执行+保险”机制,助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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