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法院“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纪实
2018-11-21 09:47:21
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刘晓)  11月15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统一开展“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当天,共出动警力28名,拘传被执行人5人到庭,执行到位标的53万元,执行完毕4件。

  白天:邀请“嘉宾”到场“零距离”见证阳光执行

  15日一早,天上还下着大雨,执行队伍便集结在了法院门前,与以往的行动不同,这次的执行行动邀请了平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监督,同执行队伍一同前往现场执行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

  李某和刘某系母子关系,2017年9月3日,刘某驾驶李某所有的摩托车在贺州市某街道与横穿马路的行人吴某发生碰撞,吴某受伤就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需赔偿吴某各项损失44312.82元,李某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也需赔偿吴某各项损失7385.47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和李某均未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吴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二人并未自觉到法院履行,而是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每次找到家时,均大门紧闭,不见踪影。15日这天下着大雨,执行法官研判,被执行人有很大几率会不出门在家中,遂决定前往执行。到达刘某和李某的住所后,虽然大门敞开,但并未寻得两位被执行人的踪迹,只发现了刘某的父亲,即李某的丈夫在家中。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采取从侧面入手的方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作用,展开现场释法工作,做通被执行人家属工作,敦促其履行义务。最终,刘某的父亲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尽快敦促儿子及妻子到法院讲清楚、说明白,该赔的钱会尽量赔上。

  此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还同执行队伍一起执行了三起案件,均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晚上:雨夜前行,雷霆出击捍法尊严

  15日晚,大雨依然在继续,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平桂法院执行队伍集结着,等候集结出发的号令。贺州市平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忠也来到了法院,参加今夜的执行行动并在集结仪式上讲话,为执行干警加油鼓劲。随着杨如强院长的一声令下,执行队伍立即开拨,前往执行现场。

  执行的第一站,来到了平桂区西湾镇某村。近年来,平桂区经济快速发展,许多地方都盖起来了高楼,该村某村民小组便因征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款。但该笔补偿款由村民赖某、朱某明、刘某持有,为此该小组村民起诉了持有补偿款的赖某、朱某明、刘某,要求其返还给村民小组所有。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审理,最终判决赖某等三人应当返还部分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赖某等三人并未将该笔款项交到法院,而是擅自交给了案外人朱某。当晚,执行干警将在家中休息的赖某、刘某拘传回了法院,要求其将款项如数履行至法院账户。赖某、刘某以该款项分配问题尚未解决,且无法让案外人交出款项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为了达到最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决定从朱某身上突破,遂通过赖某联系到了案外人朱某,通过向朱某说明情况,并对其释法明理,最终朱某同意将该笔款项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此后另外的两个执行点也都执行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并通过和解等方式顺利执结了2件案件,至此,夜晚行动也得到了圆满的收官。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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