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3起案件
2018-12-11 09:46:49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冯晓东)  2018年12月10日下午,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3起刑事案件,整个审理程序共用时15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仅用时5分钟,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这是邯郸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首次尝试,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

  2018年12月,魏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就王某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翟某某等2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三起案件向魏县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公诉机关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法院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3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7名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建议均无异议,符合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条件,于是决定启动刑事速裁程序。

  庭审中,法庭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重点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7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在刑事诉讼中设置了刑事速裁程序,本次适用该程序是魏县人民法院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构建案件简繁分流机制、节约司法资源方面所做出的有益尝试,从而最大限度提高诉讼效率,使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确保案件质量。今后,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判、繁案精审”。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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