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集中宣判4起34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01-22 23:53:00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志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济南21日集中宣判4起34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涉及把持基层政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等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学文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二审宣判。2008年12月以来,张学文通过成立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处理土地合同争议领导小组,以村民名义向安城镇政府等索要土地补偿款,逐步形成一定影响力。张学文通过诋毁时任村干部有贪腐问题等方式,迫使村两委主要领导辞职。2011年12月,在东毛铺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张学文通过非法手段当选村委会主任,对该村行使管理权至2017年8月。其间,逐步形成以张学文为首要分子,十余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阻扰、拦截、辱骂、恐吓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任意毁坏他人财物等,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政治影响。

  一审中,张学文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他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张学文等部分原审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对任士文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2016年11月以来,任士文承接多家保险、投资公司的“逾期债务催收业务”,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任士文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的并处罚金。

  其余两起案件分别为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对李建刚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对吕庆友等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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