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情绪 男子将502胶水喷射他人车上被罚
2019-02-22 15:49:24
     中国法院网讯 (钟绮敏 钟燕婷 何奎)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毁坏财物罪案件。案件中张某为发泄情绪用502胶水喷射被害人朱某停放在江门某大型百货公司地下停车场的奔驰牌轿车,张某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金6000元。

  张某自幼家庭环境优渥,高中毕业后就随父亲到国外生活,直到2013年回到江门创业。张某目前经营一家贸易有限公司,并且是该公司的法人。他的座驾是一台高级奔驰牌小轿车。

  2017年6月17日,被告人张某在江门某大型百货公司地下停车场用502胶水在自己的奔驰牌小轿车前粘贴从网上购买的奔驰标志。在上网购买前,卖家跟张某表示标志镶嵌进去就行了,但是实际上镶嵌不上去,因此,张某想到用502胶水粘上去。可是张某一直尝试用502胶水粘贴,弄了大白天标志依旧无法粘贴上去,他本人十分郁闷感到被卖家欺骗了。这时张某见到自家轿车斜对面就停放着一辆奔驰牌小轿车,人家的车好好的,张某忽然产生要搞恶作剧的心理,想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于是乎张某手中拿着剩下的502胶水喷射到人家奔驰车的主驾车门,喷完后,随手将空的胶水瓶丢弃,再之后就驾驶自家小车扬长而去。

  事后,被损坏车辆的车主在当晚10点取车时发现该情况,马上报警处理。张某在12月12日到所属派出所投案自首接受调查,对故意毁坏他人车辆的事实供认不讳。张某表示自己是清楚知道这种做法是损坏别人车辆的,但是就是因为心情欠佳,想发泄才搞出这样的恶作剧。他并不认识车主,就连车牌都没有留意。之后,张某表示希望对被损坏车辆的车主道歉并赔偿他的维修费损失,该车主也对张某表示原谅。

  经鉴定,该轿车案发时损失价值为人民币6260元。

  蓬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260元,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又鉴于被告人张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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