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院设立东洞庭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
2019-06-05 15:23:35
     中国法院网讯 (许辉 李艳)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湖畔大堤一侧的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桑湖保护站格外热闹,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在此揭牌。

  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黄志强,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主任杨驰军,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曹道伍等领导出席并共同为基地揭牌,市生态环境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领导及市法检两院、君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揭牌仪式。该基地设立是岳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一大创新举措,标志着洞庭湖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启了新篇章。

  彭世理在讲话中指出,岳阳法院将以该司法保护基地为依托,推动建立与检察、林业、生态环境等单位的执法协调机制,积极构建与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双向互动机制,着力打造成融合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为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据悉,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野生和归化植物1186种,淡水鱼类117种,水生动物68种,鸟类352种,被誉为“世界巨大基因宝库”“拯救世界濒危物种的希望地”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典范”。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后,岳阳中院、君山法院不仅将对涉洞庭湖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在基地就地审理、巡回审判,打造法治宣传平台,还将就裁判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集中在基地使用,通过增殖放流、补种复绿等多种修复手段,更好地保护洞庭湖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环境。

  揭牌仪式结束后,岳阳中院在基地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最美岳阳篇章”的活动部署以及岳阳中院环资庭组建以来相关工作成效,并公布了岳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岳阳两级法院坚定不移地将绿色发展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坚持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将生态环境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予以保护,完善并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21件,其中刑事案件147件,判处刑罚386人,处罚金1229.7万元;民事案件274件,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行政案件37件。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