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破产审判引入金融机构投融资顾问服务
2019-07-18 15:01:11
     中国法院网讯 (朱晋华 谷佳琛)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积极尝试引入工商银行专业团队的投融资顾问服务,促成破产管理人与工商银行签订专项《金融顾问服务协议》。

  昌平法院在破产审判中注重发挥破产制度对困境企业的挽救功能和市场价值发现作用,积极探索将法庭外重组与法庭内重整优势相结合的新型企业救治模型——打造致力于困境企业价值再发现的金融投融资顾问通道,为破产企业重组输血和重整投资人招募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了破产审判的前沿实践。

  中海阳公司从事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行业,由于市场环境等负面影响,销售额逐年下降,债务高企,企业债权人遂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2月26日,昌平法院裁定受理该案件,债务人企业自裁定受理初始即向法院申请企业重整。

  该院破产审判团队发现,中海阳公司作为新能源利用的生产研发型企业,受限于行业特殊性和生产技术特定性,短期内难以通过常规模式实现企业间资源精准快速配置。为确保破产制度功能有效发挥,在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破产审判理念指引下,昌平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在该案中积极尝试引入工商银行专业团队的投融资顾问服务,促成破产管理人与工商银行签订专项《金融顾问服务协议》,工行团队接受管理人委托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包括企业重整价值判断、提供股权投资人或资产买受人,协助设计交易结构和框架方案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资金、渠道和专业优势。

  目前,该金融服务顾问已完成重整价值判断分析,并促成了破产企业专题预重整可行性论证会议的召开,正在进行战略投资人引入工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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