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权:顶着寒冷去拘传 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
2019-11-25 19:22:2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宁 刘雪豪
 

11月24日,凛冽的北风,尽管寒气逼人,但丝毫挡不住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脚步。依法被拘传的被执行人侯某,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最终履行了法定义务,将1.27万元农民工工资如数给付了申请人,案件了结。

2015年5月1日,侯某因盖房,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刘某,并签订了房屋建筑合同。合同约定,侯某提供建筑材料,5间房屋盖好后,侯某一次性支付刘某及农民工工资3.27万元。不久,房屋建好后,侯某向刘某支付了2万元,承诺剩余1.27万元工钱,等到了春节另行给付。

到了春节,刘某登门讨要工钱。侯某以手头资金紧张、暂时没钱为由,请求再缓一段时间。

时间飞逝,转眼已是2016年8月的一天。刘某再次找到侯某,侯某却告知刘某:“你建的房屋质量差,有一片地方漏雨了。你先负责给我维修吧,工钱的事,咱再说。”

一听这,刘某不敢耽搁,当即联系了赵某、朱某、和李某,几个人一起动手,将侯某房屋漏雨的几片瓦,进行了更换。原来,这几片瓦,是在刮风时,被落在上面的树枝砸烂了,才导致了漏雨。既然找到了原因,也进行了维修,那么,欠下的1.27万元工钱总该给了吧?

遗憾的是,刘某提出后,又遭到侯某拒绝。

就这样,要了数十次后,一直没有结果。刘某急了,一纸诉状将侯某告上民权县法院。该院经审理,2018年11月27日,依法判令被告侯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刘某劳务工资1.27万元。

该院判决生效后,侯某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6月21日,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刘某与被执行人侯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转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陈学义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责令侯某在法定期限内将1.27万元工钱给付刘某。

但此后,侯某以外出打工为名,逃避执行。陈学义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找,也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有关规定,陈学义遂依法将侯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在侯某户籍所在地,张贴悬赏公告。

可是侯某音讯皆无。就在此案面临搁浅之际,11月24日中午,陈学义接到举报电话,告知侯某现在正在家中与人喝酒。案情就是命令。陈学义立即带领执行干警,顶着凌冽的北风,依法对侯某进行了拘传。

失信被执行人侯某被拘传到案后,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表示“只要不拘留,钱的事好商量。”在得到陈学义肯定的答复后,侯某通知家人,将1.27万元如数送到了该院,履行了法定义务,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至此,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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