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法院:70年档案会“说话” 化作凭证促案结

2019-12-11 09:09: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史惠霞 白梦
 

  在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的今天,档案作为历史的真实记录,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故纸堆”,关键时刻发挥着重要的凭证作用,成为促进办案的“工具”。日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利用诉讼档案,巧妙审结了一起适用简易程序而又案情复杂的案件。

  纠纷缘于政府修路。灵宝区内310国道扩建过程中,征用了位于某村沟底的两孔窑洞,补偿款5400元被发放至原告马某某所在组里账户。原告马某某认为该窑洞属于自己所有,补偿款应由自己领取,因此与村组发生争执。虽说补偿款并不多,但原告认为涉及到“脸面”,若不领取,自己无法在村里立足,为此愤愤不平,将所在村民小组诉至法院。

  鉴于该案涉诉金额小,灵宝法院速裁四组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安排开庭。开庭后法官才发现该案并不简易,相反案情比较复杂,背后隐藏着多个历史事件。通过开庭可以确认该两孔窑洞确为原告马某某祖业。但被告村民小组提出,由于原告父亲与伯父解放前曾杀害村农会干部,解放后被判刑得到镇压,后该窑洞已收归村里,与原告无关。原告坚称其虽知道其父亲、伯父因犯罪被判刑镇压,但涉案的两孔窑洞并未被没收。双方均言之凿凿,但都无法提交文书证据,无法让人信服,事实存疑待决。

  针对双方提供的信息,办案人员联想到院档案室是否存有档案?但又想到全国解放至今已有70年,加之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档案丢失现象严重,法院的档案室是否存有案件相关档案?办案人员并没有信心,决定查看后再说。

  没想到,经过逐册寻查,法官竟然在浩繁的档案中找到了原告伯父的案卷。该卷宗详细记录了原告伯父、父亲在1950年国家开展“镇反运动”时因犯暴动罪被镇压的情况。静静躺在档案袋内的文字,时隔近70年之后又一次发挥了它的历史作用。

  办案人员将该卷宗复印件交与原告阅后,原告唏嘘不已,表示现才清楚父辈的情况,但表示仍不息诉,坚持要求法院出具结论。鉴于此,办案法官本着尊重事实、不忘历史的态度,结合历史原貌和该窑产一直由被告村民小组占用的实际,依法作出了判决,确认该窑洞已被政府征收,应属于村集体所有,原告无权领取补偿款。该案判决后,原告服判息诉。

  灵宝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始于1949年建国之后。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虽历经多次运动及院址变迁,但档案管理工作从未放松,人力、财力等方面投入逐年增加,档案的接收、整理、利用及管理、保密等制度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不断“升级”,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目前该院建有高标准、现代化的档案管理室,配备办公用房和库房10余间,总面积270平方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诉讼档案以及文书等各类档案23万余卷,档案管理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及相关管理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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