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中容留朋友吸毒 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0-01-22 09:19:26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霞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与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3日至12月4日,邹某在自己家中容留熊某、李某、刘某、梁某吸食了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甲基苯丙胺(冰毒)。2019年12月5日上午,邹某在家中被抓获。案发后,邹某举报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熊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另查明:被告人邹某于2007年因吸食毒品被罚款伍百元;2011年因吸食毒品被罚款伍百元;2014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责令社区戒毒三年;2019年2月25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立功、多次违法劣迹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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