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召开案件评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0-03-17 14:42:35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6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主持召开案件评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案件评查工作。陈仁生专委、全体委员及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省法院于今年3月2日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由省法院院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七位二级高级法官担任委员,负责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评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管办。此次会议就案件评查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评查范围、评查方式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柯军强调,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由二级高级法官组成案件评查委员会是江西高院的创新之举。二级高级法官之前任业务庭庭长多年,专业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由其担任评查委员有利于提高案件评查工作质量和评查结果的权威性。要充分运用“发改再”等监管平台,针对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持有异议的重点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发挥评查工作对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电子卷宗,坚持线上评查与线下评查相结合。在开展评查工作的同时,评查委员会委员要牵头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积极转化成果。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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