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真诈骗 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20-03-25 08:46:58
 

    中国法院网讯   3月23日上午,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院首起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吕某某(系石家庄市某中专在校学生)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口罩,使用其QQ添加被害人陶某某的QQ,以可提供出售口罩为由,骗取陶某某6000元。

  渑池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吕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损失,自愿交纳罚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疫情防控期间,渑池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该案从受理到审结共用时5天,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行为较为多发,公众在从事网络活动时,需审慎鉴别,谨防受骗。疫情防控期间,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物资。如若发现被骗时,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予以报警。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期,公民应自觉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战胜疫情积极履行公民义务。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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