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交通赔偿久未还 法情并重促执结
2020-04-16 16:25: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穆晓枫 程远景
 

  “谢谢张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真的太感谢您了!”4月15日上午,在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张晓将执行到位的8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胜诉权益终于得到了兑现,申请人郭某的母亲卢某激动地一再对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2018年7月19日,明某(未成年人)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郭某(未成年人)乘坐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及郭某受伤。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明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郭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郭某遂将明某及其父亲明某建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同年8月12日,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按期履行清偿义务,经多次讨要无果,原告于2020年1月1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晓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抱着“拖一天算一天”的侥幸心理,不配合执行,导致案件停滞。

  2020年4月15日,执行干警张晓将被执行人明某建传唤至法院,告知其作为明某的法定代理人,应承担其儿子的民事赔偿责任,若其仍拒不履行清偿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不仅会导致其在生活工作上处处受限,也会给其儿子的未来蒙上阴影,带来错误示范。最终,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及执行干警耐心劝导的“双重火力”之下,明某建当场悔悟,马上筹集齐了8万余元的赔偿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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