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法院适用“预重整”促企业复产重生
2020-04-20 09:31: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唐娟
 

  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受理万民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为助力企业恢复生产,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米易县法院立即采取行动,快速实现该企业“预重整”与重整有效衔接。

  “预重整”是债务人在进入法院重整程序前先与债权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债权债务清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共同拟定重整方案,然后再将形成的重整方案带入由法院主导的重整程序,便于尽早地开展企业拯救。

  万民公司主要经营畜禽养殖、兽用化学药品销售等业务,于2006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5300万元。自2016年停产至今,资产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应收账款1680万元,资产预评估价为5808万余元,到期债务却有2.6亿余元,其资产价值与到期债务差距巨大。

  米易法院根据现状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目前生猪养殖前景良好,政府对养殖产业也将给予政策与资金的扶持,而万民公司现有的生猪养殖设备、设施、场地均保存完好,一旦进行重整可以立即恢复生产,加之其自身的养殖技术优势,能够快速实现盈利。

  为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米易县法院经过汇报后大胆适用“预重整”程序,债务人与部分债权人经过协商确定了一家具有管理人资质的律所组建临时管理人团队开展破产“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制作的预重整方案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同时,临时管理人会同万民公司在省内外招募意向投资人,目前,已与两家500强企业达成了投资意向,一家意向投资生猪养殖项目,一家计划投资生猪产业链中的循环农牧合作,利用猪粪尿作沼气发电或提纯为天然气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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