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 男子获有期徒刑四年

2020-05-06 14:02:49
 

    中国法院网讯 (丁宏)   近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6月13日至7月9日,陈某通过截留毒资、部分毒品的方式变相加价,先后给刘某、冉某、谭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0次,共计约4.14克。2019年7月20日,陈某在其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中的“情节严重”。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陈某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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