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中途加价停工 商铺老板起诉获赔

2020-05-11 11:27:51
 

    中国法院网讯 (赵延丽 艾家静)   商铺开门营业前,本想好好装修一番,不料装修公司未完工提出加价,双方争执不下,工程停工,商铺老板无奈又找来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导致开业延期造成损失,于是打起了官司。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促使被告装修公司当庭兑现5000元违约金。

  “2019年5月底签订《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一个月。我按约支付了装修款,但装修公司在还有很多项目没做完的情况下,单方停工且无故提出加价。”庭审中,原告商铺老板陈述,自己每月需承担6000元左右的房租及管理费,多次催促被告复工无果,为防止损失继续扩大,不得不另付费委托第三方完成后续施工。

  一段提交法庭的录音证据显示,在与原告通话中,被告装修公司法人称,“我说句心里话,你让我不赚钱可以,你让我贴几千块钱装修我肯定不装”,原告称“你不装的话放在那里,别人也不好做”。被告法人称“可以,你找别人做”,原告称“我找别人做,那你要写一个条子给我,就是终止合同”。被告称“可以,终止合同也可以”。

  之后,被告一直拒绝办理解除合同事宜,原告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原告已支付装修总价款6万元。被告停工且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

  承办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不应同时主张。原告遂提出:请求确认双方合同解除;被告支付单方终止合同违约金1万元。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解除;被告装修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连线】

  装修公司中途加价而且不满足就拒绝进场继续施工,许多消费者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形。承办人提醒,尽量选择正规的、最好是有资金监管的装修公司。目前,有的装修公司已引入第三方资金监管模式,即消费者预付的工程款存入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待相应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由资金监管平台打入装修公司账户。建议消费者选择有资金监管的装修公司,或者通过购买装修保险的方式,防范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此外,要预防“套路式”优惠。部分装修公司以低价装修套餐、预存款按比例折抵工程款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垫付更多资金从而换取优惠。但这样一来,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消费者面对这样的优惠应理性做决定,警惕不合理的低价套餐。

  订立装饰装修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中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是否相对等。部分装修公司会在合同中设立格式条款,削弱自身义务或免除责任。消费者可在合同中对装修公司可能违约的各类情形,进行违约金标准、数额的具体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主张违约赔偿来实现救济。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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