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安排境外高薪务工骗取押金 男子获刑三年零十个月
2020-05-11 13:40:56
 

    中国法院网讯 (刘万春)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易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易某谎称其可以安排人去某国建筑工地高薪务工,并提出报名去的人需收取每人1000元的押金。消息传开后,被害人彭某、程某、叶某等几十人陆续找被告人易某报名,被告人易某共收取押金88000元,将钱款用于治病、赌博、还账等花销,当被害人询问出去务工时间时,被告人易某一推再推。2019年7月24日,发觉受骗的被害人彭某等人以带人到被告人易某处报名为由约被告人易某在一公园见面,后将被告人易某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被告人易某归案后,以收1000元退800元的方式退回了被告人彭某、叶某等58人的押金,共计464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易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诈骗罪没有异议,对诈骗的人数及金额存有异议,认为人数及金额都没有起诉书指控的这么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8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易某诈骗金额为136000元,经查,公诉机关当庭提供的证据,只能证实被告人易某收取了58名被害人的押金58000元,退回46400元。另外被告人易某出具了12张收条,总金额32000元,共计32人,其中有两名被害人收到被告人易某退回的800元,其余30人的被骗款项,被告人易某未退回,故被告人易某诈骗的金额应为88000元。鉴于被告人易某当庭自愿认罪,并退还部分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易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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