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藏毒167余克 女子获刑七年十个月

2020-05-09 09:47:30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霞 罗兰)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19日,民警根据情报线索,在程某的家中将程某抓获,并当场搜查出程某放在客厅的疑似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五袋(净重59.4克)、疑似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一袋(净重13.26克)和放在卧室的疑似毒品海洛因三袋(净重94.67克)。经鉴定,上述疑似毒品麻古和冰毒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疑似毒品海洛因中均检出海洛因成份。

  另查明:程某于2012年10月24日因犯职务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含有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成份的毒品共计167.33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被告人程某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