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法院:圆满执结一起九年老案

2020-05-23 09:10:4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罗兰 邱斌
 

  “我爸的司法救助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沙县法院,他老人家也可以瞑目了!”从执行法官手里接过6000元执行款和4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小罗,对着执行法官深深鞠了一躬。日前,这起历时九年、跨越两代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2009年9月14日下午4点左右,罗某在福建省沙县李纲路段步行时,被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经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因赔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罗某将刘某诉至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罗某各项经济损失4.8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2011年6月9日,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情况后发现,刘某名下除存款6000元之外,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隐匿踪迹。经多次查找刘某未果后,沙县法院将刘某列入失信名单,并请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布控。执行法官看着家徒四壁的罗某,这起车祸让其一家雪上加霜,便萌生了为罗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的想法。

  2019年3月,执行法官开始准备相关资料,为罗某申请司法救助。4月的一天,执行法官接到罗某儿子小罗的电话:“张法官,我爸昨晚去世了!”老人的离去没有停下司法救助的步伐。2020年初,执行法官变更了司法救助的申请人,该笔款项获批后,执行法官驱车26公里来到罗某家中,将这笔迟到的救助金连同执行款,送到了罗某家人手中。下一步,沙县法院将继续推动该案的执行,为申请人追回全部赔偿款。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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