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符合地方实际的特色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为例
2020-07-01 16:3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越超 张玥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数量急剧上涨,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面临的新突破、新挑战、新机遇。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主导思想,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努力打造符合地方实际的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一、大力建设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在政法领域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出“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等重要论述,这不仅是司法改革工作的发展方向,更是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建设健全“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是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前沿动力和重要载体。

  (一)改建、扩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前身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扎赉诺尔人民法庭”,2018年1月正式以县级法院职能开展各项工作,现有审判办公楼沿用的原“人民法庭”办公楼,因审判办公楼面积有限,原有的诉讼服务区服务窗口较少,无法设立信访接待、非诉司法确认、涉民营企业诉讼服务等多样化服务窗口,无空间设置自助便民电子设备等,只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诉讼服务,对当事人前来诉讼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因场地有限导致的人员聚集,对法院管理工作也造成弊端。

  为了实现让当事人只进一个“门”就能享受全部诉讼服务,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在原审判办公大楼的基础上,于2019年10月着手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设计规划、布局改造,不仅打造出“一厅三区六工作室”的结构布局,还针对10余项诉讼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9个服务窗口。

  与此同时,为充分落实财产保全工作中引入保险机制,延伸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机制这项“亮点”工作,由保险公司派业务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专人专岗,及时受理保险担保申请、缴纳保费、当场出具保单保函等“一站式”保险服务。目前,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全新打造的“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良好,不仅实现了诉讼服务的集中整合,更是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实现诉讼服务的“五化”建设

  “五化”建设即诉讼服务的一体化、集约化、亲民化、便民化、智能化。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打造的“一厅三区六工作室”展现了“一体化”建设,即设置立案大厅;导诉区、休息区、自助服务区;人民调解工作室、特约调解员工作室、律师公证工作室、“刘法官”工作室、知心助导室、集中送达工作室。其中,立案大厅内设立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诉讼咨询申诉信访、民商事立案登记、刑事行政环资立案登记、执行立案登记、涉民营企业服务窗口、财产保全司法辅助、保全保险跨域立案、诉讼费用缴纳退费、导诉台等九个窗口,基本涵盖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全部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通过集中整合审判职能,将送达、保全、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等工作通过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办理,最大限度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规范司法行为,实现集约化建设;成立资深法官工作室,积极提供上门诉讼服务,对困难群众、企业主动进行司法救助,打造“亲民法院”形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在感受司法公正和司法的温度,实现诉讼服务的亲民化;为了减少群众诉讼的繁琐负累,从细微处入手,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充分借综合查询系统、执行风险查询系统、文书模板系统、普法系统等智能化科技手段,通过不断升级自助化、便捷化、智能化电子设备,全力打造智慧型法院,实现诉讼服务的便民化、智能化。

  (三)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各工作室的职能作用

  在诉讼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之初,为寻求发展新途径,院领导与相关部门干警主动前往经验丰富和工作机制成熟的法院考察学习,将先进的诉讼服务理念、诉讼服务建设与成熟的工作机制与扎赉诺尔区实际进行整合。最终确定“人民调解、公证参与调解、律师参与调解”为多元解纷主要模式。同时,为充分发挥各工作室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有效作用,对选拔的各类调解员进行“业外统一培训,业内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针对律师和公证调解,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单位多次对接,洽谈具体工作流程,强调实际工作纪律。

  二、“因院制宜”建立建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扎赉诺尔区经济发展更加依托矿产资源和旅游业,因社会急剧转型,导致各类案件激增。如何在快速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保证案件质量、节约司法资源,成为了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道路上的重要课题。从诉前调解、案件分流、优化审判机构三方面入手,经过不断尝试、多次改革,最终探索出符合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实际的多元化解纷机制。

  (一)强化诉源治理工作

  诉源治理工作,一诉指诉前阶段,一源指源头,诣在矛盾纠纷发生后,在诉讼之前进行源头化解。为持续不断强化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扎赉诺尔区地方实际与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制定了《诉源治理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找准司法为民工作的短板,揪出工作开展的堵点、痛点,攻克难点,更进一步展现诉源治理工作的创新、有效。

  (二)整合力量、纠纷共治

  诉源治理的“扎赉诺尔模式”——以司法确认为保障,非诉调解为基础,以多行业共同参与为纽带,联结了司法局、公安局、妇联,医疗、社区居委会、人大工作室和各大煤矿等各届力量,分别与法院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共同推动“全员参与、人人尽责、互相配合、合纵连横”的多元立体式诉源治理大格局,在减轻群众诉讼成本的同时,保证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在各单位成立调解委员会,本着“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凝聚诉源治理力量,强化社会纠纷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打造方便群众、多元治理的社会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法院内部通过选拔在家事纠纷调解、医患纠纷调解、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等领域经验丰富的法官,针对联动单位所属的行业、职能不同的特点进行统一培训和一对一指导,帮助各单位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更好的投入诉前调解工作。“院内+院外”合力,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三)完善繁简分流、促进诉前调解

  实施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然要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作为地处祖国北疆的基层法院,辖区群众人数庞大,办理的简案占比相对较大,因此实施繁简分流机制,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有效途径。

  根据上述特点,法院推行“门诊式”的分流模式,在案件登记立案前,立案庭干警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委派,对受理案件进行分析甄别,将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时委派给特约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进行第一次分流,让一部分案件在诉讼渠道之外得以解决;对不适宜调解与调解不能的案件登记立案后全部进入速裁团队,进行二次分流,由送达组对案件进行集中送达,员额法官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对案件进行再次调解;对再次不能调解的案件进行三次分流,案件最终回流至立案部门进行分案,简案由速裁团队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快审快结,繁案难案及时流转精审团队。经过三次分流,大大减少了进入繁案审判阶段的案件数量,有效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

  (四)优化速裁快审团队,提升速裁效率

  为加速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建立简易案件的速裁快审机制—组建速裁团队。不断创新团队建设机制,以“1+1+2”模式,组建4人速裁团队,即每个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共设立两个该样式团队,科学分配审判资源,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同时,合理搭配团队年龄结构,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实现成员之间能力互补、优势互补,筑牢团队“强三角”。

  三、不断完善服务审判相关职能

  诉讼服务模式的服务对象不仅包括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审判业务庭室与执行局的一线法官。目前,全国大部分法院都已将审判外的事务性工作从业务庭室“剥离”出来,统一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协调管理,主要包括材料收转、申请保全、文书送达等,并且实现了调解以及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外包”。此“剥离”,一方面有助于提高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的便捷性,另一方面,由于此类事项不涉及实体结果的处理,并且具有重复性高、机械性强的特点,脱离审判业务庭有助于减轻法官工作负担,使其更专注于审理案件本身。在此基础上,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将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完善服务审判相关职能:

  (一)增强诉讼服务意识、提高诉讼服务效率

  目前,全国大部分法院都面临着案多人少的难题,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成为诉讼服务转型的重要方法。

  不断积极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费在线缴纳等诉讼功能,使诉讼当事人随时随地可以办理诉讼业务,享受诉讼服务网上建设带来的便利。诉讼服务在推进网上平台建设的同时,线下服务也要不断转型升级,如积极利用电子科技设备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当事人通过在电子设备上的一些简单操作,就可以了解到自己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也一目了然,既节省了诉讼服务接待的人力、提高了诉讼服务的效率,也使诉讼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

  要求高效率,就要要求高素质,这就需要诉讼服务人员具有一定的诉讼服务意识。在增强诉讼服务意识方面,可以打造属于本法院的特色理念、特色服务建设。一方面在诉讼服务理念上,根据地方特色,确定诉讼服务主要方式方法,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地处呼伦湖畔、猛犸草原,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确立了“生态服务优先、保障蒙语服务”的诉讼服务理念,在满足基础服务同时,努力提高政治站位,突出符合扎赉诺尔区实际的大局服务意识。另一方面,在特色诉讼服务建设方面,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属于百年矿区,特色服务建设主要表现在煤业公司和各煤矿、环境资源保护站等区域挂牌成立的诉讼服务站,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一系列诉讼服务。

  (二)多元化诉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程

  诉源治理工作中,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是将非诉与诉讼衔接非常有效的机制,不仅将基层调解成功的有效协议赋予司法保障,也是对基层调解工作的司法认可。在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当下,调解工作一直是诉讼服务模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将进一步发挥其功效。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程,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建设符合扎赉诺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公证+司法”、“律师+司法”、“保险+司法”的解纷机制,逐步以“辅助外包、行业嵌入、法院监督”作为创新机制的三个基本点,与人民调解机制相匹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职能优势,增强诉前调解的解纷能力,建立协同、高效、创新的多元解纷机制。

  与此同时,主体宣传活动不容忽视,针对多元解纷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解纷流程等内容,通过制作宣传手册、系列专刊等载体,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代表及社区居民代表在法院“开放日”来院视察工作,打破群众对多元解纷的认识屏障,让诉讼当事人更易于接受多元解纷的模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案件的“分拣员”,多管齐下,完善繁简分流机制

  《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意见》第二条明确规定:“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确保简单案件由人民法庭、速裁团队及时审理,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对于繁简程度难以及时准确判断的案件,立案、审判及审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会商沟通,实现分案工作的有序高效。”

  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繁简甄别极为关键,目前,全国多数法院采用人工分案,按照案件受理顺序和办案人员排序分案,不仅易出现法官审理的案件量不均,还可能会间接影响案件质效。受案时先对案件进行甄别,将事实明了、争议不大和单一给付金钱类的案件流转至速裁审判部门,将可以调解的案件委派给诉前调解部门,将疑难复杂案件、公告鉴定类案件直接分配给业务庭,采用智能与人工相结合进行分案,在案件智能分配出现失误或不均衡时,由人工分案进行干预调整,以确立成熟的案件流转机制。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根据近年来受理案件的案由、各类案件案件数、案件标的对比分析,制定繁案与简案的区分标准。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将受理的案件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特殊程序案件;类型案件下分为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和特别疑难复杂案件三类,实现“简案快审、普通细审、繁案精审”的目的。

  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诉讼服务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基层法院根据地方区域实际,打造出特色诉讼服务模式和多元解纷机制,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以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最大程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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