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一案,稳住四企
——福建龙岩中院善意调解力挺企业复工复产见闻
2020-07-08 08:46: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郭佳文
 

  “现在我们企业已经完全恢复经营生产,您的建议为我们解决纠纷提供了视角和思路。”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煌忠带队对当地龙头企业龙净公司进行回访时得到了这样的回复。对这个结果,张煌忠倍感欣慰。

  一起纠纷跨3省涉4企

  一起涉及闽、鲁、桂3省4家企业,标的额上亿元的纠纷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并不简单。当事人从势不两立到再度携手,这样的转变是如何促成的?事情还要从2017年10月说起。

  龙净公司因与广西的两家矿铝企业合作需要,向山东威海正大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并约定由正大公司直接将设备送往广西这两家企业所在地并安装调试。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两家合作企业均向龙净公司反馈收到的设备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且部分设备还未收到,迟迟无法投入生产。

  “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2019年7月,龙岩中院收到龙净公司的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收案后,法院将实际使用设备的两家企业列为案件第三人,要求两家企业出庭作证。

  第一次庭审,各方唇枪舌剑,各不相让,矛盾愈演愈烈。庭审辩论后,正大公司又以龙净公司未及时偿清阶段性货款构成违约向龙岩中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面对争议,实地查清广西两家企业到底收到了多少设备以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化解本案纠纷的第一步。

  但随后法官前往广西清查的计划被不期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打断。接踵而来的问题是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大多在外省,其中还包括当时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当事人无法到法庭现场举证、质证,导致案件审理工作延后。

  由于龙净公司、正大公司均申请对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疫情的冲击下,两家企业都“坐”不住了,而广西两家合作企业也因缺乏设备而停产……就这样,4家企业的命运被这场纠纷牢牢捆绑在一起。

  低成本高效率解纷

  张煌忠告诉记者,由于诉讼周期较长,而在类似案件中,无论法院如何判,当事人不服判决上诉的可能性较大。这样一来,不仅拖延了纠纷解决时间,还会加深企业之间的矛盾。“一对比,我们认为调解不失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

  于是,在电话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张煌忠通过“人民法院在线庭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线上,合议庭法官们综合分析各方当事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促进各方就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协调。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各方争议的问题逐渐减少,更可贵的是,他们对正大公司实际送货的情况达成了共识。

  今年6月1日,各方当事人齐聚龙岩中院。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各方达成了新的协议,龙净公司、正大公司按新协议继续履行合同。随着两家企业向法院撤回起诉,这起涉及4家公司的纠纷均得以全面化解,所有诉讼保全措施均在第一时间全部解除。目前,4家企业经营生产步入了正轨。

  张煌忠告诉记者,“在当前中央出台‘六稳’‘六保’政策的背景下,法院不仅仅是个裁判者,更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者。”

  今年以来,龙岩中院在审理涉及企业生产的商事纠纷案件中,将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的“五商原则”贯穿始终。为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诉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影响,龙岩中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优势,通过“线上”纠纷调处平台,积极引导涉诉企业树立“以和为贵”的理念,力促涉诉企业尽早化解纠纷。自疫情发生以来,龙岩中院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涉企业纠纷案件达51件,涉及企业100多家,使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实现共赢,促进当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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