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法院集中宣判9起涉黑恶犯罪案件 82人获刑

2020-08-03 10:15: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加才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自7月13日起,河南郑州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月”活动,7月31日,依法对3起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起57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此前,已对7起65人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此次集中宣判,充分彰显了郑州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的决心和信心,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推动了全市法院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案件1:

  7月31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康某贞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告人康某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挪用资金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开设赌场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等财产刑。对其余二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2:

  7月31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陆某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被告人陆某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案件3:

  7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4:

  7月3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秦某伟等4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一案。被告人秦某伟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5:

  7月31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骞某立等17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一案。被告人骞某立犯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对其余十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6:

  7月31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某强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被告人张某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7:

  7月31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某华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被告人孙某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案件8:

  7月31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范某镇等22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犯罪一案。被告人范某镇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余二十一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案件9:

  7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左某犯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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