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家属缴纳罚金

2020-08-22 14:11:3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叶晋甫
 

  近日,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詹某某、王某、詹某家属主动来到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分别为三人缴纳罚金30000元、20000元、10000元,60000元罚金全部缴纳完毕。

  2003年以来,詹某某等人承包经营了筠连县“三圣岩”旅游景区,为垄断市场,获取暴利,詹某某等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詹某某为首,王某、詹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在“三圣岩”旅游景区附近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筠连县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詹某某等人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詹某某等人上诉后,宜宾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詹某某等三人未及时缴纳罚金,筠连县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兵分两路,一方面对詹某某等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股票证券等财产采取查控冻措施;一方面给詹某某等人家属做动员工作,向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动缴纳罚金。

  近日,詹某某等人家属主动到筠连县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当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缴款票据后,詹某某的母亲如释重负,对执行法官说:“那天你们向我宣传后,我就决定趁早把罚金全部缴纳了,不能再拖了,扫黑除恶是动真格的,作为家属,我把罚金缴纳了,希望他们能够尽快改造,早日出狱。”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纵深推进“黑财清底”专项斗争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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