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一波三折执行路 22年旧案终执结
2020-09-30 15:24:13 | 来源:福建执行微信公众号
 

  “谢谢法官,这笔钱我等了22年,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人许某炳拿到钱款后说道。

  两笔欠款,22年的陈年旧案,在今年三月有了新的转机,连日来,经办法官多方奔走,最终案结事了。

  终本旧案 又现新线索

  原告许某炳、朱某庆合伙开办石材厂,1995年12至1996年6月期间,被告黄某、黄某钦多次向原告赊购石材,黄某尚欠石材款6425元及利息,黄某钦尚欠石材款130575元及利息。1998年,原告许某炳、朱某庆将二人诉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黄某、黄某钦归还欠款。

  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黄某钦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情况进行查询,但发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荔城法院于2010年12月17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执行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终结执行,今年,经办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黄某钦名下登记一套商品房。5月22日,经办法官前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封上述房屋的合同号;同月25日,经办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上述房屋,查封期限期限为三年。

  一波三折 无阻执行路

  为核实该房产情况,保证申请执行人拿到欠款,7月2日上午,执行法官前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办理调取被执行人黄某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登记信息等材料的手续,随后又立马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应窗口领取相关材料,但因该中心仅有合同备案信息表,经办法官无法领取其他材料。

  经办法官工作人员随即与商品房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联系,并立马赶到该公司询问相关材料的事宜。

  当天下午,经办法官又前往到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复印《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7月7日,经办法官再次前往房地产公司领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多管齐下 旧案终执结

  除了收集被执行人房产相关材料,7月期间,经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未就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

  22年的旧案终于看到执结的希望,经办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她一方面通过多渠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劝说,并向其解释拒执罪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着手收集被执行人拒执的相关材料,并将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侦查。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黄某、黄某钦主动联系法官归还欠款。

  执行是司法判决的“最后一公里”,很多陈年旧案随着时间推移,案件执行的难度也越大,荔城法院在做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也不忘对旧案的清理,本案虽于2010年12月17日因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财产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但荔城法院并未停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最终,一起22年前的旧案成功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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