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权的温情裁判
2020-12-09 09:29: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斗山人民法庭法官 陈方毅


  “孩子已送广州医院就医,感谢法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读到当事人邝某的这封感谢信,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今年6月,我法庭收到一份“舅舅撤销外甥监护权”的诉状。“舅舅为何要放弃外甥的监护权?”“孩子的父母呢?”……我立即找到还未离开的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一个叫小浩的孩子有腰部疾病,舅舅邝某家境困难,无力承担。

  为更深入了解情况,当天下午办完案,晚上我便来到邝某家中。一进门,看到屋内陈设简陋,小浩的房间里有一张旧床和一台小电视机。小浩以一种很不自然的姿态斜在椅子上,腰一直弓着无法伸直,脸色苍白。我的心不禁揪了一下。

  原来年仅7岁的小浩患有脊椎疾病无法正常行走,小浩的母亲于2017年因贩毒被判刑,生父不详。母亲入狱后,小浩一直随外公外婆居住在舅舅邝某家中。2019年外公去世,外婆生病,舅舅便无法再继续照顾小浩。邝某对小浩视如己出,但由于邝某夫妇收入来源仅是打零工,家里还有两位老人、自己的孩子要指望他们照顾,想要履行对小浩的监护职责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果继续让舅舅当监护人,小浩的基本生活保障都是问题,更别提脊椎疾病的治疗了,但小浩身边也没有其他亲人可以当监护人,怎么办?

  我试着通过镇政府的民政办与台山市民政局、台山市社会福利院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可以接收小浩,保障他日后的学习、生活和身体治疗。

  但福利院从专业角度出发,认为与亲人见面会导致儿童无法在福利院安心生活,为了减少儿童心理波动,一般不允许亲人进院探望。听到这,邝某犹豫了。

  考虑到小浩的病情和今后的生活保障,我虽然理解这份亲情的难分难舍,但还是反复劝说邝某:“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相见,但亲情是一种割不断的情感,你要为小浩长远考虑,去了福利院他的病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疗。”几天后,邝某终于下定决心放弃监护权且保证不探望。在综合考虑下,我作出了撤销邝某为小浩监护人的指定并指定台山市社会福利院为小浩监护人的判决。

  进入社会福利院后,小浩得到了去广州治疗的机会。近日,手术顺利完成,小浩康复良好,已经回到福利院开始了新生活,我感到欣慰不已。

  (马卓尔  邓颖琪  整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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