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中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行政争议
2022-09-20 09:48: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曦希 李星星
 

  日前,为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列举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的案件类型,如涉及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工程类行政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类行政案件,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类行政案件等;明确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的具体阶段,如诉前协调、诉中审理、判后释明等;确定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的主要方式,如旁听庭审、现场观摩、参与听证、提出方案、释法说理等。另外,该指导意见还建议辖区各法院结合当事人身份职业差异性邀请合适的代表、委员,以便增进当事人的身份认同、职业认同,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成效。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