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为当事人减轻诉累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化解保险合同纠纷小记
2017-12-23 10:18: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力辛 付丽萍
  自2013年9月被指定管辖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裕华、新华、长安四市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以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一直在思考如何缩短解决此类纠纷周期,为当事人减轻诉累。2016年4月以来,该院采取设立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开通视频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三管齐下的方式诉前化解保险合同纠纷,使4000余起保险合同纠纷及时化解,达到了短、平、快的良好效果。

  保险公司里的调解室

  2016年4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保险公司协调,先后在省市两级公司设立了15个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有1至2名由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任命的调解人员负责调解保险合同纠纷,法院指派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进行业务指导,遇有比较复杂的纠纷,或当事人请求法官调解的,由法官进行调解。调解室设在保险公司,大大方便了当事人。

  调解室设立以来,15个调解室在诉外调解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2305起,其中2123起直接理赔完毕,经司法确认的182起。这些纠纷从达成协议到履行完毕平均仅用7天时间。

  视频调解化纠纷

  今年3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视频调解室”正式上线运行,并在该院、保险公司、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分设3个端口。到保险公司或行业协会进行理赔的当事人可通过视频随时请求与法官连线,法官亦可通过视频调解纠纷。视频调解室开通以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通过该系统诉前调解纠纷397件,解决这些纠纷平均仅用3天时间。

  视频调解室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也提供了极大方便。

  张某驾驶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孙某相撞,造成孙某受伤,孙某前后花去医疗费5300元。因张某拒绝赔偿,孙某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认可赔偿数额,但希望通过法院的司法确认程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确认。孙某表示同意,但其家在外地且因交通事故致伤而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或保险公司进行确认。保险公司将此情况反馈给铁路法院及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后,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提出由保险公司派调解人员携带办公电脑到孙某家中,利用网络调解平台在线进行司法确认。最终孙某在自己家中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即通过网络进行了司法确认。

  架起沟通桥梁

  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特别注意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

  目前,河北省市两级134家保险公司共有人民调解员127名。为此,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会同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对这些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调处保险合同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中,保险公司出现保险合同纠纷后,先由人民调解员组织调解,如需要法官参与或指导的,人民调解员可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法官进行沟通。人民调解员调解的保险合同纠纷可直接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如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再进行司法确认。

  今年1至11月,人民调解员共化解保险合同纠纷1300余起,这些纠纷从达成协议到履行完毕平均仅用7天时间。

  “人民调解员是法官、当事人、保险公司之间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法官纷纷称赞他们。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