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经验”的启示
2004-09-23 09:04:19 | 作者:倪寿明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54年无人受到纪律处分,更无人受到法律追究,这是值得称道的感人事迹。“玫瑰盛开分外香——山东省平阴县法院保持54年‘零追究’”这篇报道,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平阴法院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从中可以带给我们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只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到位,在一个基层法院范围内,不在廉政建设上出问题是完全能够办得到的。现在总是有些同志抱怨说社会环境复杂,队伍难带,似乎出现点问题不可避免。我们以为,一些客观情况确实存在,但也不宜过于强调客观,否则会导致主观上的放松,于廉政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

  启示之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廉洁奉公方面做到身先士卒,处处起表率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向心力。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领导。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真正把“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作为“座右铭”,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持不做。如此,才能发挥好榜样和旗帜的作用。

  启示之三,加强自律教育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缺一不可,在廉政问题上,要注重发挥主客观两方面的作用。而且,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的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比如,理想信念教育要注重因势利导;警示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典型引路教育要有强烈的时代感。特别重要的是,廉洁问题要善于“小题大做,防微杜渐”。

  启示还有,这三点并不能概全,却十分重要。值此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济南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希望能借着玫瑰的芳香把“平阴经验”带去,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以利于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水平,不断开创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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