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案经办民警究竟是怎么死的?
2005-05-30 14:16:0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应海
  11年前经办佘祥林杀妻案的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余均5月25日凌晨自缢身亡。27日,湖北省纪委有关人员与潘的家人进行了首次交涉,省纪委人员口头承认对潘死亡负有一定责任。但当家属方要求就5月24日潘的行踪,如他接受谈话的时间、进餐时间、发现出走时间及死亡时间等提供书面材料时,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要向上级反映。(见5月28日《大河报》)

  到底有没有必要公布潘余均5月24日的行踪?答案不言而喻:不仅要公布潘自杀前这一天的行踪,还应及时将纠错专案组调查潘余均的所有经过全部详细公之于众。这是因为,对于潘余均的自杀原因,潘的家属与纠错专案组目前是各执一词。潘的妻子张银兰说,自从佘祥林的案子闹出来后,她能感觉到他有些压力。佘祥林刚到武汉时潘打电话说“没啥事儿”,让家里人放心;可后来再打电话给他,他就说“别再打电话了,不方便”;再后来,潘往家打电话的语气就变了,说“我受不了了,无路可走了,没有任何退路了”等等,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哽咽……张的话再明白不过,那就是怀疑她的丈夫自杀可能源于外力。而警方却不这么认为,京山县政法委书记、京山县公安局局长李德权甚至说,潘的自杀行为“是不负责任的”,他没理由这么做!那么,要想让潘家人相信潘余均的自杀纯属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你纠错专案组不把调查潘自杀当天的详细经过公布出来,潘家能信吗?

  更为重要的是,潘余均自杀事件已在国内引起了巨大震动,现在公众的看法基本趋向于潘余均自杀可能另有隐情。这除了潘的妻子所讲的那番话外,潘在当年由京山县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名单中排名最后,对佘祥林的刑讯逼供也不过只属于中等偏上(佘祥林语),现在其他人一个个都活得好好的,独潘想不开,如此结局同样令人生疑。而潘余均自杀前用鲜血写下的那三个字“我冤枉”,似乎是对潘妻的话进行了印证,更让人从情感上没有理由不去同情潘余均及其家人。

  面对公众的普遍质疑,纠错专案组如果确实没有在背后对潘余均使用“另类手段”,如果真的把公众舆论当回事,那么就应该公布对潘余均进行调查的详细经过,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审查,用铁的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原载:《大河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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