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冲卡乘车人被枪击 公安局状告司机
2005-09-19 15:08:13
     中国法院网讯 (胡晓瑜)  河南省杞县宗店乡常营村人常松,在公安武警荷枪实弹,设卡盘查拦截震惊全国的商水县看守所打伤狱警越狱逃跑的六名重大人犯时,逃避检查,无视卡号警察的拦截和武警战士鸣枪警告,对持枪警察加速冲撞,造成乘车人耿宪民人身伤害损失。由于常松拒不承担耿的损失,9月16日,河南省太康县公安局将常松告上法庭。

  8月16日,太康县公安局根据周口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106国道太康县龙曲镇设卡点,堵截从商水县看守所打伤狱警越狱逃跑的六名重大人犯。

  下午1时许,一辆车号为豫B-11167的桑塔纳轿车由南往北向卡点驶来。第一个卡点示意司机停车,可该车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加速冲过检查站;第二卡点人员得知后,在路中持枪拦截并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不顾一切地加速直朝卡点人员撞来,卡点人员及时躲开,该车擦身而过,一名执勤武警战士的军帽也被闪掉,该车又加大速度朝下一卡点冲去。

  该车不但无视卡点警察的拦截,反而对持枪警察加速冲撞,直接危害卡点警察的生命安全,其极端反常行为让卡点公安武警感到事态严重。为防止下一卡点的两名警察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武警战士鸣枪警告,但该车依旧没有停下,而是更加疯狂逃窜。在此十分危急的情况下,武警战士瞄准轿车车轮胎进行射击,车后胎被击中爆裂,该车被迫停下。卡点执勤人员迅速冲过去,将该车人员控制,才发现5名同乘人员不是越狱逃犯,冲卡是因为司机大量饮酒驾车;一名乘车人被一发子弹击中后腰。后经调查得知,伤者叫耿宪民,上述5人均大量饮酒。在此情况下,太康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伤者耿宪民进行救助,迅速将其送到太康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太康县公安局为耿宪民预付了医疗费,并通知了伤者家属。

  鉴于司机常某酒后驾车,太康县公安局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太康县公安局认为,司机常松被酒精冲昏大脑,在醉酒后驾车,为了逃避检查和治安处罚,将乘车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在遇到卡点警察进行拦截时,并鸣枪警告的情况下,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加速冲过,置拦截越狱逃犯的卡点警察的生命安全如儿戏,卡点警察根据《人民警察法》和《人民武装警察使用武器警戒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动用枪支,排除危害是对法律的负责,发现乘车人受伤后又积极救助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司机常松理应对伤者耿宪民的受伤承担民事责任,太康县公安局为耿宪民的治疗已垫付医疗费1.05万元。根据太康县人民医院医生进行评估,耿宪民的后期治疗仍需花费2.95万元。为此,太康县公安局依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常松及时赔付耿宪民医疗费、车旅费共计4万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