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思考
2007-02-02 11:52: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杨立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法律专门机关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司法行政工作和广大司法行政人员担负的神圣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体到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就是要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并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江泽民同志说:“党委领导最重要的是政治领导。”因此,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首先就表现为政治上的绝对领导。所谓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领导,是指党通过路线、方针、政策、原则实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绝不允许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任何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相抵触、相违背的做法。

  长期以来,一些西方国家通过各种形式极力兜售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法律制度。境内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和司法改革的旗号,攻击我国宪法,鼓吹“三权分立”,质疑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张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与此相联系,一些人以西方司法制度为标准对我国司法制度提出种种质疑。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也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更加必须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领导,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新时期,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领导,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来实现:

  (1)始终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立党之基、执政之本、力量之源,是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必须毫不动摇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指导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来讲,要做到:一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动摇,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决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现阶段,最大的政治就是发展经济,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就是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始终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实现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2)始终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抓好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一要坚持用创新精神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从封闭半封闭模式向全面开放模式的转变。要敢于在思想观念上有所突破,“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二要认真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司法行政机关。当前,要重点解决“四个不适应”:要解决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解决法律服务的能力和工作方法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本领和质量;要解决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建设坚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要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基固本,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始终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衡量司法行政工作。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坚决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依法行政,为人民执法,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执法,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宪法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些充分表明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并不是说不要党的领导,相反,在法治工作中,应当不断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三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相统一,不懈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目标,努力实现法律服务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领导,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党的思想领导,就是以党的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理论上来,使之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使之成为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领导,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1)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领导,首先就要坚持开展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一要不断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经验的教育。二要着力解决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问题。认真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切实了解和掌握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利益需要,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把做思想政治工作与为之排忧解难结合起来,既善于向其讲道理,又善于为其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动人,想方设法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三要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常化。工作要反复做,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注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问题解决在初期,不能等到出了纰漏才手忙脚乱地去抓。要使思想政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

  (2)要大力培育和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一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二要加强司法行政职业道德教育,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使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成为每个司法行政人员自觉的思想和行为价值标准。三要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和素质教育,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

  (3)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是首位。一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服务、高效服务,做群众的贴心人。二要努力改变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况。对那些整日无所事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人;对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要时常给他们敲敲警钟,上上思想的“发条”,让他们紧张起来。三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三、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组织系统的工作,来发挥党的领导、监督、保证作用。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是通过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来实现的,也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中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因此,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要自觉接受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主动接受地方党委的领导。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遇到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获得党委的指示,坚持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二要主动接受政法委的领导,特别是在各项业务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通过汇报,争取政法委员会的支持与理解。

  (2)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党章明确规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团结。”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党组织建设,必须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实现。一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内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党内生活氛围。二要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坚决防止和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法纪松弛的现象,增强党的凝聚力。三要坚持完善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会议的作用,不断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四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好民主生活会的武器,解决好各级班子的团结与稳定,增强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

  (3)要加强党管干部工作。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管干部工作,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真正把信得过、有本领的干部选拔到司法行政领导岗位上来,为党工作,为人民工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创新干部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教育、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把从严治党方针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中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牢固树立“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对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实践司法行政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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