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进贫困山区法院建设
2007-02-02 11:5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胜昔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与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相结合,以学习理念助推贫困山区法院建设,夯实基础。叙永法院集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行“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开展“我在叙永法院的得与失、荣与辱”、“参观叙永新区有感”征文讨论、召开“立足本职,为院添彩”主题民主生活会、将各项活动与民商审判竞赛和专项执行等系列活动结合,全院工作人员精神状态良好。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学习社会主义理念应与以下四方面的管理结合,以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坚持目标管理,强化责任。

  上半年结案1153件,上升18.3%、调解率67%,上升12%、发改案14件,下降44%,执行兑现1107.96万元。但个别法官结案仅7件,是最多的1/7;个案用时115天,是最快的4倍;3名法官发改案达2件,共占全院发改数的43%;10名庭室负责人未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已按责令全院书面检查。须进一步围绕审判中心工作,科学设定各项审判业务质效控制底线数,构建法官个人案件质效数据体系,对判决后当事人和社会反映、信访情况予以全程动态监控,每月上墙榜示公开,院长每月提示工作重点,重奖与严惩结合,表彰与批评结合,依据科学数据强化每一环节责任落实,有效降低案件发改数,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从剖析看,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基础差,远期抓培训,近期重点抓案件管理,抓责任落实,主管院长、民庭及法庭庭长严把关尤为关键,年内实现审判工作良性循环,力争迈进全市前列。

  二、严抓廉政教育,完善机制。

  通过工作人员谈心了解,对涉嫌经商可能影响司法形象的二名同志,诫勉谈话,对在司法公正上有不良反映的中干一名警示谈话。但个别工作人员部门以前内部环境不健康,有交流轮换之必要。党组已公开承诺不经商,并对家属等经商情况全院公示,同时,着力于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司法审判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得益彰,协调推进。一是强化外力监督,加强外部信访接访、处访力度,畅通外力监督渠道,增强外力监督实效;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广纳工作人员建议,建立工作人员行为、审执工作动态上下沟通信息反馈机制,形成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有效内部监督,坚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抓组织管理、抓礼仪教育、抓行为规范,促使其良好工作、生活作风养成,树立司法审判形象。

  三、规划人才培养,增强能力。

  法官50岁以上20名,近40%,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无审判职称的约10名工作人员,有的有病,有的缺乏基本技能,只能妥善安置,45岁以上(31名)工作人员表露不愿学、不思进,等退休的想法不在少数。基于此,首先办公室开始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培训座谈考核强化认识,做好基础工作。同时,继续实施人才开发工程,规划人才培养,结合基层法院实际,重点加强工作人员技能拓展,开发计算机、文秘与写作、驾驶等适用性人才,年底,实现微机技能合格率85%,驾驶75%,提高人才效用;立足法院本职和叙永跨越发展前景,初步设立摩尼、水尾等边远法庭培训后备干部,引领人才成长,释放和深挖各类人才潜能;完善激励保障配套机制,除现有通过司法考试人员8人外,力争今年考试通过2人,招考引进2人,三年内通过司考人员达25%,通过逐渐淘汰,长效培养,实现队伍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全面工作良性循环。

  四、深化法庭保障,夯实基础。

  大力加强法庭保障,优化软硬件配置,积极争取国债及上级支持,年内完成重建,创造实用的工作生活环境。多形式丰富文化建设内容,培植工作人员司法为民之趣、扎根山区之志、以院为家之情,营造热爱家乡建设叙永的德化氛围;全额预算人民法庭的办公、文印、水电、通讯、燃修费用,优先保障办案支出;专项预算人民法庭局域网、互联网建设使用经费,初步实现电子办公、远程签章,提高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清理法庭聘用人员,新进人员全部充实基层,专职法警按“书记员-法警-驾驶”三合一标准配备,实现警力分布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培训、晋级晋职、待遇保障上向人民法庭倾斜,使之安于山区,乐于法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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