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明天的太阳
2008-07-28 14:15: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琳
  “如果我让老师不告,是不是就可以不判我了?”

  开庭前,这个长得瘦骨嶙峋、又黑又小的像个小猴子样的男孩子站在审判庭中央问审判长。

  “不是的。”审判长严肃地回答他。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抓起来?不抓我就没事了。”他转过头歇斯底里地质问陪同他一道来的派出所民警。

  他,就是即将审理的盗窃案件的主角,被告人李某。

  “这不是公安抓不抓你的问题,现在是国家对你提起公诉。他们是在履行职责。”审判长提醒他。

  李某再一次不满地瞥了瞥已经坐在旁听席上的民警,不再说话了。

  ……

  尽管时隔半月之久,但是这一幕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当我回想起来,讶异、震惊都会像孪生兄弟一样袭上我的心头。我始终无法理解:在犯了错误之后,为什么这个男孩子还能毫无愧色地指责他周围相关的人,而一直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丝毫的忏悔?

  我不知道以我的这个年纪称呼他孩子是否合适,但是他的言行举止、他的思想、他的处事方式让我感觉十分的幼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会促使他走上犯罪的道路呢?他究竟有着怎样的生活背景呢?

  我仔细翻阅了李某的资料:李某,小学文化,9岁至17岁读书,之后就一直务农。犯罪前科有:2004年1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2006年11月又因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一年,因患病而在所外执行;如今,在2008年的今天,再次因为盗窃走到了审判席上,而且盗窃的对象是自己母校的教师。小学足足读了九年,并且这也是他的最高文凭。显然,这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但是,这并不能说明这就一定是一个不尊重师长、不懂得礼义廉耻的孩子啊。

  通过深入了解,我发现,李某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父母是属于那种“背朝黄土脸朝天”的老实巴交的农民。每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根本没有时间管教李某。再加上广大农村地区一直流行着“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棍棒之下出孝子”、“给孩子吃好穿好就行了”的落后思想,他们在行为上对子女的要求特别低,不要求子女在各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现,只要求子女不要在外惹是生非就好。

  没有父母管教的李某,迷恋上了上网。痴迷上网,给李某带来了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寻求上网的费用也就成为了他产生盗窃这种财产型犯罪动机的原因。大多数时间李某都流连在当地的各个网吧内。作案当日,就是因为李某向网吧老板赊帐未果,才致使其再次起了盗窃的犯意。漫无目标的李某在经过其母校教师宿舍时,发现该处比较容易得手,于是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这幢宿舍。

  李某走上盗窃的道路,是谁之过呢?

  作父母的是否该扪心自问一下?对子女的放任自流,就是对子女漠不关心。养而不教,放任不管,放弃了对子女管教的责任,其实就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家长教育子女的失职。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我们了解到:为了生活,很多农村家庭父母都常年在外打工,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了思想道德教育。子女吃好穿好是他们的责任,至于根本就不重视子女成长过程中正确的行为规范和思想品质的教导,始终盲目地认为孩子长大就懂事了。

  作父母的,只知道忙于赚钱,而无暇顾及教育子女。以为把子女往学校一扔,放任不管,就能培养出精英来,完全忽视了家长对子女教育的责任。这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不负责任。

  子女的成长过程就跟树木一样,只有经常修剪打理,才会让树木长得挺拔茂盛。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的重大社会问题。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因此要本着先成人后成才的原则,抓好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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