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南:《报告》创新体例 凸显人民法院工作特点
2011-03-12 11:05:15 | 来源:人民网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人民法院与广大网友之间的互动交流,最高人民法院网与人民网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联合推出系列访谈。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少南来到演播室,就解读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在访谈中,王少南表示,今年的《报告》具有体例新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报告》的结构和体例上。今年的《报告》以人民法院各项职能工作的功能属性为切入点,将立案、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执行等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划分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关注民生等三大块内容,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又凸显了人民法院工作特点。

  王少南说,《报告》里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主要有“依法”、“监督”、“保障”、“公正”、“化解”,分别出现42次、39次、25次、22次、18次。

  王少南解释说,所谓“依法”,就是指全国法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所谓“监督”,就是指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理念,进一步创新联络沟通形式,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接受监督范围,全面接受各方面监督,取得良好效果。所谓“保障”,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有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高度重视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着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谓“公正”,就是指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天职。全国法院通过采取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举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所谓“化解”,就是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国法院从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做起,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特别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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