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载情系人民法庭
——记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县城郊法庭庭长李洪岐
2011-06-15 09:06: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运岩
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在法院工作了三十年,三十年来一直在法庭工作,担任法庭庭长达二十三年,他数次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别人,在三十年中他在足迹踏遍社旗县辖区的15个乡镇,200多个村庄,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事业。他就是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李洪歧同志。
三十年来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正是三十年的平凡铸就了伟大。他自己以及他所领导的法庭历年来荣获的一串串荣誉,记载了他扎根法庭所走过的一个个光辉历程。他个人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两争”活动先进个人。在二十三年的庭长位置上他带领着调换了一轮又一轮的法官们一起拼搏,在法庭辖区内走过了无数个艰辛的路程,如今他虽年过半百,但仍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办起案来还是他那一贯雷厉风行的风格,果断而不失沉稳。
人民法庭就是他的家
1988年前,李洪岐一直在远离县城的郝寨法庭工作,先后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面对条件艰苦、人员少的现实,他从没退缩过,十几年如一日,夫妻两地分居,一周难得回家一次,有时在庭里一住就是十天或者半个月。1993年院里调整他到城郊法庭工作,看着离家近了,但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因为这个法庭下辖三乡两镇,300多个自然村,边远的村距法庭30多公里。为了把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他干脆是把家搬到了法庭,除了下乡办事,吃住就在法庭,为工作挤出了大量的时间,同志们看到他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很是感动,新分到庭的同志也把法庭当成了家。
在李洪歧任法庭庭长多年来,历次人事调整,同时期的法官们都调回了院机关工作,唯独他仍坚守在法庭这块阵地上,爱人有怨言,时间长了也就理解了他,亲戚朋友也有嘲笑,但他没有在乎过,他常说:只要有法庭,就得有人在法庭干工作,辖区这么大,案件这么多,担子这么重,我怎能撂挑子?他这样说,也是一如既往这样做的。李洪歧同志在法庭工作的三十余年中,亲自审结的案件达2800余件,年均结案近百件,且无一错案,单就2010年他本人审结86件,其中调解结案80件,所结案件均能达到质量与效果的统一。
人民法庭就是服务人民
有这样两个案例,颇能说明李洪歧办案的精神和效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庭为人民。
2009年,他在下乡办案中了解到辖区孔庄村由于对外承包的窑厂租金难以收回,造成群众意见大,部分农户以此不交税费,工作难以开展,村里急于寻求解决办法。对此李洪歧引导村委走上了诉讼渠道,在审理中,他带领庭里同志把庭开到村里,讲理说法,让村民们亲临现场旁听,耳闻目睹整个过程,最终在调解结案的同时,三户承包户当场履行了义务,兑现了承包费,消除了村民们误会,促进了全村的工作。此案的办理使"有事找法庭"成了村民们的主心骨。
2006年夏季,阴雨连绵,当时远距法庭30余里的大冯营乡立了一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多数涉及的是"两全一部"和信用社的,李洪歧考虑到是群众观注的热点问题,如不及时审理清欠,储户存款得不到兑付,直接会影响到农村稳定,为此,他没有因大雨而拖延时间,果断地带领庭里同志下了乡,这一下就是四十余天,无论刮风下雨,坚持吃住在村,踏着泥泞走村串户,耐心做工作,走简易程序,突出调解,审执结了一大批案件,结案标的达70余万元。使一大部分储户的存款得到兑付。乡、村领导和群众们对法庭立马另眼相看。想不到,法庭虽小,却解决了一些大部门也无法解决的事!
李洪歧在法庭一干就是三十年,三十年来,他把心紧贴群众,把根扎在基层,他自己、同他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他所在的人民法庭历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印记了他无私奉献人民法庭事业的一桩桩动人业绩。
李洪歧,一位扎根基层法庭的法官,三十载情系人民,三十载情系人民法庭。
三十年来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正是三十年的平凡铸就了伟大。他自己以及他所领导的法庭历年来荣获的一串串荣誉,记载了他扎根法庭所走过的一个个光辉历程。他个人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两争”活动先进个人。在二十三年的庭长位置上他带领着调换了一轮又一轮的法官们一起拼搏,在法庭辖区内走过了无数个艰辛的路程,如今他虽年过半百,但仍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办起案来还是他那一贯雷厉风行的风格,果断而不失沉稳。
人民法庭就是他的家
1988年前,李洪岐一直在远离县城的郝寨法庭工作,先后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面对条件艰苦、人员少的现实,他从没退缩过,十几年如一日,夫妻两地分居,一周难得回家一次,有时在庭里一住就是十天或者半个月。1993年院里调整他到城郊法庭工作,看着离家近了,但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因为这个法庭下辖三乡两镇,300多个自然村,边远的村距法庭30多公里。为了把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他干脆是把家搬到了法庭,除了下乡办事,吃住就在法庭,为工作挤出了大量的时间,同志们看到他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很是感动,新分到庭的同志也把法庭当成了家。
在李洪歧任法庭庭长多年来,历次人事调整,同时期的法官们都调回了院机关工作,唯独他仍坚守在法庭这块阵地上,爱人有怨言,时间长了也就理解了他,亲戚朋友也有嘲笑,但他没有在乎过,他常说:只要有法庭,就得有人在法庭干工作,辖区这么大,案件这么多,担子这么重,我怎能撂挑子?他这样说,也是一如既往这样做的。李洪歧同志在法庭工作的三十余年中,亲自审结的案件达2800余件,年均结案近百件,且无一错案,单就2010年他本人审结86件,其中调解结案80件,所结案件均能达到质量与效果的统一。
人民法庭就是服务人民
有这样两个案例,颇能说明李洪歧办案的精神和效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庭为人民。
2009年,他在下乡办案中了解到辖区孔庄村由于对外承包的窑厂租金难以收回,造成群众意见大,部分农户以此不交税费,工作难以开展,村里急于寻求解决办法。对此李洪歧引导村委走上了诉讼渠道,在审理中,他带领庭里同志把庭开到村里,讲理说法,让村民们亲临现场旁听,耳闻目睹整个过程,最终在调解结案的同时,三户承包户当场履行了义务,兑现了承包费,消除了村民们误会,促进了全村的工作。此案的办理使"有事找法庭"成了村民们的主心骨。
2006年夏季,阴雨连绵,当时远距法庭30余里的大冯营乡立了一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多数涉及的是"两全一部"和信用社的,李洪歧考虑到是群众观注的热点问题,如不及时审理清欠,储户存款得不到兑付,直接会影响到农村稳定,为此,他没有因大雨而拖延时间,果断地带领庭里同志下了乡,这一下就是四十余天,无论刮风下雨,坚持吃住在村,踏着泥泞走村串户,耐心做工作,走简易程序,突出调解,审执结了一大批案件,结案标的达70余万元。使一大部分储户的存款得到兑付。乡、村领导和群众们对法庭立马另眼相看。想不到,法庭虽小,却解决了一些大部门也无法解决的事!
李洪歧在法庭一干就是三十年,三十年来,他把心紧贴群众,把根扎在基层,他自己、同他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他所在的人民法庭历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印记了他无私奉献人民法庭事业的一桩桩动人业绩。
李洪歧,一位扎根基层法庭的法官,三十载情系人民,三十载情系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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