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法官成长记
2012-03-12 15:46: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任韵霖
  我到民二庭承办的第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在各位前辈们的关注下成功调解。感谢王洪斌庭长、张显霖老师对当事人的耐心劝导,并不计繁琐所作的调解工作,感谢民三庭郑世念庭长、蒋玉君老师给予的智力支持。

  10月21日,唐某诉重庆茂森建筑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第一次开庭。这是我从书记员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庭审理的第一案。虽然开庭之前已认真做了功课,但触摸到厚重的卷宗,凝视着诉状上诉讼请求那长长的七位数,感受到原告渴望的眼神,紧张与忐忑通通向我袭来。幸好有担任审判长的张显霖老师带着我按照庭审程序将该案的事实部分一一查实。原告唐某是在一个工地做工时被立在门边的砖墙砸伤了腰部,以致半身不遂。而发生事故时原告在该工地上只工作了三天,被告还未给所有的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不幸就发生了。

  也许在常审劳动争议的资深法官眼中,这样的案件、这样的原告并不足为奇。在法院并不少见坐着轮椅或拄着拐杖,断着胳膊缺着腿的当事人。但当我第一次看到唐某时,心中油然而生一种遗憾。45岁,上有老下有小,本是作为一家顶梁柱的年纪,却将注定下半生与轮椅为伴。家中老父80有几,孩子已快升入大学,常伴左右的爱人却也正在这时得之自己二级伤残的消息,便匆匆离去。七尺男儿饱含泪水、黯然神伤地听律师为自己争取利益。

  因为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因工资标准分歧较大,当庭调解并不实际。第一次庭审后,为了让没有经济支撑的原告可以尽快拿到赔偿款,避免判决之后还痛苦地面对执行的重重困难,也希望被告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我尝试着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接触,倾听他们的意愿,以求能找寻一个中间点。但毕竟我调解的经验太过缺乏。每次联系当事人时常常担心会因为我的一个不经意说错话,以阻碍调解的进程。又因极少的办案接触,让我面对当事人并非底气十足。幸运的是,我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当我觉得调解工作迷途彷徨时,王庭长给我指引方向;当我对工伤待遇若干赔偿款不知如何计算时,郑庭长拿出他的“法条宝典”,给我讲解各项赔偿款的计算方法;当我想找寻相同案例以做参考时,蒋玉君老师主动与我分享她近期调解一类似案例的宝贵经验。

  经过一段时间的电话调解后,让我略感欣慰的是双方赔偿方案的差距从之前的40万缩小到了20万。于是借着第二次开庭对被告提供的工资表进行质证的机会,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希望趁热打铁能将此案顺利调解。2月23日在对被告提供的工资表质证完毕后,我邀请了调解经验丰富的王庭长与张老师帮助我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姜不愧老的辣,在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都难以顺利调解的案件,而他们仅花了半个小时,双方当事人便互相让步,成功达成协议。而这半个小时,我抱着卷宗跟在王庭长身旁,看他如何揣摩当事人的心态,听他如何说服当事人接受对方要求。虽是短短的半个小时,但其中的精华已让我感受深远。

  3月2日,唐某拿到了他的第一笔赔偿款,看到原被告一同来拿调解书,我想这样的调解协议一定是他们最满意的结果。

  从书记员到审判员的转型,是法官的一个成长阶段。角色的转变,也预示一个新的起点。从零开始的过程中,也许前途迷茫、也许荆棘丛生、也许困难重重,但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句古训所蕴含的力量。法官这项工作是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人生阅历。而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仅有的也许只是书本上单调乏味的法条而已。如何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是当下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我想只有在一个个案件中不断总结,积累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请教与聆听前辈们的意见,不断拓宽自己的眼界与知识面,才能让成长的路变得更为平坦。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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