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乡土的平民法官
——记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法庭庭长李晓龙
2012-03-18 10:04: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李晓龙,1963年生,1996年,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为三江口法庭庭长。

  他审结的2600多件案件,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错案。他扎根在辽北最偏远的小镇,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的理念,以办案的高效率、高质量为宗旨,化解了大量矛盾。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院授予“十大杰出法官”、“十大杰出调解能手”、优秀法官,被市政法委授予十大“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不凡经历,无悔人生

  从老山前线的“猫耳洞”走到辽北最偏远的三江口法庭,李晓龙用了11年,而在这个“鸡鸣三省”的小法庭,李晓龙到现在也恰恰“摸爬滚打”了11年。11年的军旅生活铸造了刚毅的品格,11年的法官生活丰富了无悔的人生。

  李晓龙1963年8月出生于昌图县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骨子里从小就刻着农民的正直、纯朴和勤奋。1981年,李晓龙考入大连陆军学校。1984年毕业前夕,南疆燃起战火,他毅然向沈阳军区党委和大连陆军学校党委递上血书,要求到前线实习锻炼。在战火纷飞的102天猫耳洞生活的日子里,他戍边守卡,哪里危险他到哪里去。因长期在潮湿的猫耳洞生活,他身上起满了褥疮,但他无怨无悔,圆满的完成了实习任务,受到了所在部队的好评。由于他勤奋好学,培养了较高的文化底蕴,云南老山前线的艰苦生活,培养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吃苦耐劳的精神,10年的指导员工作经历,培养了他灵活多变有效的工作方法。正是由于他不凡的经历,为他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6年,李晓龙转业到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法庭工作,2000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独立承办案件。在他被任命为法官的11年时间里,共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年均结案240余件,最多一年结案419件。所审结的案件无申诉、无缠诉、无上访案件。11年来,他获得诸多荣誉,铁岭市委做出《开展向李晓龙同志学习的决定》,组成报告团在全市范围内巡回报告12场。

            孜孜以求,完善自我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从军官到法官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要想在审判工作领域有所成就,需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付出更多的心血。艰苦环境成长起来的李晓龙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也从未满足对知识的渴求,而且他坚信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够锻炼人的毅力和品质。因此,他主动找要求到最艰苦的法庭去工作。他一直工作的三江口法庭是辽宁省最北端的一个农村法庭,距县城200多华里。北与吉林省梨树县和双辽市接壤,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隔河相望,所以有“鸡鸣三省”之说。气候干旱少雨,风沙较大,工作环境十分艰苦。

  面对艰苦的环境,生疏的业务,李晓龙没有被吓倒,从他工作的第一天起,就把学习法律知识放在首位。他放弃了所有的业余爱好,一心钻研业务,先后考取法律专业证书和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文凭。他放弃了许多业余爱好,每天坚持学习到深夜,记下了上百万字的读书笔记。梅花香自苦寒来。由于不懈的努力,1999年李晓龙通过了法院系统组织的司法考试,他是全市唯一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并于2000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3年12月被任命为审判员,2007年由审判员直接竞聘为三江口法庭庭长。几年来,他在钟爱的审判岗位上,怀着对国徽和天平的忠诚,诠释着法律的公正,以人民法官的职业良知和使命感,传递着法律的温暖,展示了一个基层法官的才华与风采。

            情系百姓,一心为民

  基层法庭处理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正是这些生活琐事关系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关系到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李晓龙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的理念,在审判工作中以高效率、高质量践行着一个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

  付家水利站有一眼供500户居民吃水的深水井,因房屋出售,买方在装修时,无意中将位于屋内的井口堵死,500户人家吃水成了大问题。法庭受理此案后,由李晓龙具体承办。这个案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至少要给被告30天的举证期限。如果这样,500户居民就得断水1个月之久。李晓龙心急如焚,他没有坐等审限,被告应诉后,他马上着手调查事实,连续7天,3次调解,最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500户居民能在7天内重新吃上自来水,打心眼里感激李晓龙。

  李晓龙时刻不忘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他曾为八旬老人无人赡养而着想,把庭开到老百姓的炕头;他曾为农民工拿不到工钱而着急,起早贪晚忙调解;他曾为老百姓打官司的往返路费而心疼,主动登门办案。他为了降低百姓诉讼成本,在古榆树镇设立巡回法庭,风雨无误去办案。他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乡亲们当成自己的亲人。被人们誉为庄稼院里的“平民”法官。

  一天下午,李晓龙在单位值班,家住古榆树镇小会村的王大娘拄着拐杖,满脸污垢地来到法庭,要起诉她的子女。李晓龙赶紧给王大娘倒了一杯水。老人说出了原委:老人与小儿子一起生活,前几天与儿媳发生了矛盾,被儿子儿媳赶出了家门。村委会未能解决,于是她来到三江口法庭准备起诉。但听说打官司需要钱,自己又身无分文,就在火车站的候车室呆了好几天,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来到法庭。李晓龙听完老人的叙述,立即打一辆三轮车将老人送到旅社安顿下来,并自己拿出50元钱让老人买吃的。安顿好老人后,李晓龙又用车将老人的儿子拉到法庭,当即立案,当即调解。在李晓龙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老人的儿子向老人道了歉,老人也同意回儿子处居住。

  铁岭市三江口农资公司请他帮助清收欠款,涉及到吉林、内蒙两省、区的15名被告。接手这件案子后,他昼夜兼程催收欠款。三次跑内蒙、四次去吉林,有的白天碰不到被告,就晚上到家里去找。每天弄得满身的泥土。有时顾不上吃饭,就买些干粮在车上吃。一次车陷在泥泞的路上,他一起推车,溅了一身一脸的泥,就用河沟里的水擦洗一下,继续赶路。仅一周时间就为该公司清收欠款50多万元。事后该公司给法庭送来一块镜匾,上面写着“司法公正明如镜,保驾护航勤为民”。

           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昌图县的公务员人均月工资1000元,生活很清贫。李晓龙家住的是地房,屋里没有高档的家电,也没有什么积蓄。但他从不利用手中的审判权牟取私利。他深知: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称不平伤的是顾客的心,天平不平伤的是百姓的心。他宁愿用自己的清贫,换来当事人对人民法官的信赖。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他推辞了当事人以各种名目送来的礼物与现金。“公生明,廉生威”,与李晓龙打过交道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威严。面对金钱、亲情和友情与法律的碰撞,他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原则,坚持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约束自己,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一次,他的亲舅舅领着朋友到他家说情。他对舅舅说“没事您来串门,我好酒好菜招待您,案子的事您就不要跟着掺和了”,说完转身去了法庭。舅舅认为卷了他的面子,几年内都不和他说话。

  在他审理孙某诉赵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孙某怕败诉,大清早去他家送礼。他足足在被窝里蒙头呆了半个多小时,孙某才悻悻地离去。事后孙某的权利得到维护后,特意给法院写了情真意切的表扬信,称他是“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值得百姓信赖的好法官”。

           勇于创新,超越自我

  长期的法庭工作,使李晓龙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调解费时费力,但能化解矛盾,减轻诉累,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为此,对每一起案件,李晓龙都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法官应具备的“望、闻、问、切”基本功底及六种调解方法。

  所谓“望”,即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和言谈举止,把握好有利的调解时机;“闻”即多听当事人陈述案情和意见,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及争议的焦点;“问”即询问当事人有关案情,明确各自的责任是非;“切”即根据当地和当事人的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力求把矛盾化解到“零”位置。

  在办理张某与马某离婚一案时,发现他们虽对离婚、子女抚育等达成了协议,但从他们相互的谈话中却闻到一股浓浓的火药味,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果不出所料,马某从法庭回去后来到张家,买来汽油准备自杀,因张某已与其离婚,故张对马的举动不闻不问。此种情况下,失魂落魄陷入绝境与崩溃境地的马某两天不吃不喝,后果不堪设想。得到这个消息后,为了搞好审判工作的延伸,防患于未然,李晓龙便请来镇里的女镇长及村妇女主任与马谈心。交谈中,马开始闭口不谈,后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了解到,马系甘肃人,回族,在打工时与张相识相恋并结婚。在张家定居后,发觉二人生活习俗不同,渐渐产生矛盾,并致夫妻感情破裂,以致达到离婚程度。了解到二人离婚的内幕后,李晓龙便找到张某,又多次对他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在他一次次废寝忘食、苦口婆心的精诚感召下,家境并不宽裕的张某,四处奔走,投亲靠友,筹借到五千元钱,同意一次性给付马某子女抚育费。马某也被李晓龙的工作所打动,同意放弃一部分。这样,双方的纠纷就被李晓龙真诚的工作化解了,马某也重新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当看到马某带着孩子回甘肃不方便时,李晓龙用法庭的车将她们母女送到四平并送上火车。感激不尽的马某拿出200元钱感谢他,被他婉言谢绝。

  李晓龙审结的两千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0%。他是昌图法院公认的调解高手,他探索总结的“调解六法”即熟案情拟方案,抓住焦点法;邀亲友靠律师,借助外力法;讲团结求协作,共同上阵法;讲事实摆道理,换位思维法;话不偏语不倚,耐心说理法;依职权精评判,最后折中法已在全省法院系统广泛推广。

  张某与邻居赵某因院内界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将占用多年的宅基地返还,并重修界墙。被告赵某应诉后,认为院内界墙是历史形成的,坚决不同意返还,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并相互辱骂。李晓龙对该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出言不逊辱骂对方。李晓龙从古代“六尺巷”的典故入手,把郑板桥用古人“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高风亮节说服双方,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协议,携手走出法庭,演译了现代版的“六尺巷”。

  李晓龙常说,奋斗是奋斗者的永恒之旅,奉献是奉献者最真挚的歌。审判工作的道路上也许荆棘满布,困难重重,但他无怨无悔,永不言倦。他将一如既往地高擎起公正的天平,把生命的每一份情感融入到他所钟爱的神圣的审判事业中,把“公正与效率”根植于心中,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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